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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13/01/21的日記
作者: Jude♡ 日期: 2013.01.21  天氣:  心情:



根據統計    豪宅難賣且銷售天數拉更長    但平價房反而大熱賣成明顯對比
尤以新北市1,500萬元下、北市2,000萬元以下的房子    行情最夯

受到政策調控以及經濟不景氣的影響    買房者更加精打細算
根據某房屋不動產趨勢中心統計「六都近3年房價成交總價」結果發現
價格相對便宜的房子最好賣    如台北市1~2千萬元的房子
近3年成交比例都佔總銷售量約4成

至於新北市    因千萬元就可以買3房    因此成交比重相對較高
在新北市第一圈    近3年成交比例都在45%上下    第二圈近3年千萬元以下占比均佔6成以上
顯見北市2千萬元以下房以及新北市1千5百萬元以下房是近3年的成交主力產品
近一年比重還明顯提高中
若是購屋作投資    因雙北市市中心各區的平均房價都已來到歷史高點
因此現在進場投資    報酬率多僅有2~3%
不但要謹慎評估自身資金財務狀況及流動性    且要有長期投資的打算


因為經濟前景不明    民眾對房價更會斤斤計較
近期交易量較大的房子還是屬於中低總價房
如北市1500萬元以下、新北市1000萬元以下房子最為搶手    因為北市房價降幅不多
所以民眾找房已從原先北市轉往新北市
近期連新北市第二圈地段如三峽、淡海等地區房價相對便宜的地區都是民眾看房重點區域

不但中古屋平價房具吸引力    甚至預售個案只要是低總價、低自備款就吸引民眾青睞
房仲業指出    日前在新北市外圍交通並不太方便的地區推出一個預售個案
只因打出房貸8成、48萬元的自備款    該案推出後馬上銷售一空    銷售成績真的出乎預期佳
根據銷售浮洲以及林口合宜住宅的代銷業者統計
想買房的詢問者數幾乎是總戶數的10倍    顯見想買「平價」房的人超乎想像的多
雖然預售房付款方式較輕鬆    但另一方面    預售屋房價比中古屋房價高很多
且民眾只能憑空想像    有時蓋出來的房子會和想像有落差
因此    在大環境景氣不佳的情況下    自住者還是以中古屋為優先選擇較為妥當
透過勤做功課了解商圈、實地勘屋更可掌握房屋現況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7次會議決議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中華民國102年5月1日生效

自公告實施之日起    建築業開發業者提供之「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之內容
悉依所公告之「應記載之事項」擬訂之    並且不得記載所公告之「不得記載之事項」
以減少買賣之糾紛



「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計有22點
其中應記載事項計有15點    不得記載事項有7點    主要內容分敘如下:
(一)應記載事項之重點,包括:
1.契約審閱期
2.買賣標的、買賣價款、付款約定
3.原設定抵押權之處理、貸款處理
4.所有權移轉、稅費負擔之約定
5.交屋、賣方之瑕疵擔保責任
6.違約之處罰
7.通知送達及寄送、當事人及其基本資料、契約及期相關附件效力
8.建物現況確認書、承受原貸款確認書、以第三人為登記名義人聲明書、按優惠稅率核課土地增值稅確認書
(二)不得記載事項之重點,包括:
1.不得約定買方須繳回契約書
2.不得約定買賣雙方於交屋後,賣方排除民法上瑕疵擔保責任
3.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4.不得約定使用與實際所有權面積以外之「受益面積」、「銷售面積」、「使用面積」等類似名詞
5.不得約定請求超過民法第205條所定百分之二十年利率之利息
6.不得約定拋棄審閱期間
7.不得為其他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之約定


以上資料提供朋友們參考








周杰倫-公公偏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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