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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詩意的小說》
作者: 靈魂出竅 日期: 2003.12.21  天氣:  心情:
《詩意的小說》愛情收不到訊號(轉貼)

「您所撥的電話,目前收不到訊號...」

  頹然放下電話,放棄留言,深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將綿長的嘆息當作發語詞。

想念,是難以藏匿的情緒,在心底鼓譟叛逆,

  於是,我放任自己撥了無數通電話給他,在分手後的第二十八天。

打電話給他做什麼?朋友看著皺眉頭的我,小心翼翼地問。

我也說不上來,絕非想重修舊好,畢竟分手不是兒戲,我們也錯過了玩切八斷、打勾勾的年齡。

  或許,只是想問他一句,「你好嗎?」

  也或許言下之意是,「沒有我,你好嗎?」

  更或許,我是想知道,「沒有我,你怎能過得好?」

  「您所撥的電話,目前收不到訊號...」

  當我在紙上畫下第十七個正字,我告訴自己該停止這瘋狂的遊戲,因為,每完成一個正字,心上的缺口益發難以粉飾。

  但是我卻無法讓自己停止想像;想像他在某個我無法到達的世界裡盡情歡笑;想像他在沒有我的沙漠裡找到他渴盼已久的綠洲;

  想像他在擺脫我的蔚藍海洋裡下錨停駐。嫉妒逼人發狂,想像要人自殘,我將第三杯黑色俄羅斯一飲而盡,雙頰泛紅得像是濃妝豔抹、惹人發笑的小丑。

  「回家吧?妳已經醉了」

  朋友攙著腳步搖晃的我走出昏暗的Cafe,我還不死心地按了重播鍵。

  「您所撥的電話,目前收不到訊號」

  對著話筒,我牙牙學語似地學著那該死的電話錄音唸著,然後在朋友車上笑得像是失了魂,但是,我的意識清醒,我發誓,只是難以抵擋那深刻的痛楚在心底恣意流竄的灼熱,於是佯裝失控。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朋友將車停在我家門口,拉起手煞車、按下雙黃燈,無奈地搖頭。

  我默默流淚、無語。是呀,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贏了自尊,輸了愛情的我,最後,只是驗證了自己的愚昧。

  我以為我會過得很好,就算痛苦也只是因為不習慣身旁少了固定的體溫,只要忍耐個一陣子,就可以自由得像是足以飛上青天歌唱的黃鶯。

  事實上,我讓自己成了失去整片天空的麻雀。

  他只是偶而不夠體貼,不懂得壞男人哄騙女人的甜膩伎倆,面對前女友打電話討救兵時學不會拒絕,我卻奢望將他塑造成筆下小說裡的完美男主角,然後結結實實地要自己讓位,委屈地扮起女配角。

  喔不,這下可能只是個跑龍套的角色了。

  在我聽聞他和她舊情復燃的流言後。為什麼心碎了,人還是可以行屍走肉地活著?

  我還是能照樣吞下一碗味增拉麵、三杯燙喉的黑色俄羅斯,並且用端整的字跡記下打手機給他的次數?

  我想,或許我是試圖用這樣的方式要自己明白自己依舊活著,再痛,也必須面對。

「若是妳還愛他,為什麼要硬把他推給他那個死纏爛打的前女友?」朋友不解道。

「我只是沒有安全感..」這句沒有骨氣的話竟然自我顫抖的唇間溜了出來。

  「那就坦白告訴他啊..」朋友的火氣上來了。

  「說不出口...而且,我不要強留住他」話還沒說完,我又哭得唏哩嘩啦。

  「拜託,他都已經開口要求復合了,是妳自己硬是擺架子把他趕出門,我看妳是吃飽了沒事才演起八點檔的悲情女主角」

  朋友乾脆熄了引擎,打開車窗。

  我無言以對,體內水分的快速流失讓我喉頭乾得像是要著了火。

  「謝謝妳陪我,我要上樓了,喉嚨好乾、頭好痛..」

  「和我客氣什麼,只是妳那倔強又彆扭的個性真該改一改,沒有幾個男人受得了妳這樣折騰,知道嗎?

  至於現在這個,要是討不回來,就當學個教訓...」

  我點點頭,開門下車,目送朋友的車消失在巷口,卻不想立刻爬上位於四樓的窩。

  以前我們若是有了爭執或是冷戰,最後,他總會買了我最愛吃的加熱滷味在住處門口,等我。

  是,我期盼這一上樓就會看見他溫柔的眼神,但是,我知道那要比看到外太空飛碟的機會還來得低。

  「您所撥的電話,目前收不到訊號...」

  上樓前,我完成了第二十個正字,要自己死了這條心,然後拖著疲憊的步伐爬上四樓。

果不期然,門前除了今天早上懶得拿的報紙還有幾張宣傳單外,連隻貓的影子都沒有。

我的心在絕望的谷底盪鞦韆,所有甜蜜記憶是將鞦韆盪得老高的助力。

  進了門,茶几上的電話答錄機閃著希望的紅燈,我衝了過去按下按鈕,豎起耳朵聽著。

  「嗶~您有一個留言,收到的時間是十三點十分。」

  「masa,我是小莉,妳上次答應我的稿子給是不給?我知道妳最討厭人家打手機和妳催,所以識相的打電話留言,妳也別拖得太兇啊~掰啦~

「倒帶重聽請按一,刪除請按二……」

  接下來,我什麼都聽不見,適才燃起的希望,在三秒內化成灰,恥笑我多餘的奢望。我痛哭失聲。

  直到門鈴聲響起我還胡亂拿起話筒喂了兩聲才驚覺那是門鈴。

  隨手抹去臉上的涕淚縱橫,我開了門,赫然發現門前空無一人,這時不得不慶幸自己的味覺仍保持貓的靈敏,因為那讓我發覺了掛在門把上那袋熱騰騰的滷味。

是他!我顧不得腳上什麼都沒穿,便衝下樓,在他停在巷口的車前攔住了他,他一把扶住了氣喘吁吁的我。

  「妳怎麼這麼狼狽?」可惡,他還是一根腸子通到底,我這麼狼狽難道是為了訓練自己光著腳丫跑百米?

  「你別管,我只要你告訴我,為什麼整個晚上你的手機都收不到訊號?」

  「因為我沒帶手機啊~」他一臉無辜。

  「那…你為什麼剛剛不等我開門就走了?」

  「因為,我怕妳把滷味潑到我臉上..」他說得煞有其事。

  「我哪有那麼潑辣?我…我今天一直打電話給你,都找不到你…好不容易你來了,還跑給我追」

  第一次,我不計形象的哭倒在他懷裡,還說著這種要是能倒帶,註定會被我一刀剪去的蠢話。

  「乖,別哭……」他的懷抱裡依然有能讓我安心的味道,無可替代的。

好不容易止住了淚,便抬頭問他,「聽說,你和她復合了?」話還沒落地,他就把頭搖得像是震動電池。

  我忍不住笑了,這次,我沒有問他是真是假,而是直接吻上他的唇,因為,我是這麼地愛他,愛到壓根兒忘記自己身上沒帶鑰匙就光腳跑出來追他;深怕一放手他就會永遠消失。

後來,我們隔天下午才一同去找了鎖匠開門,因為,我終於決定在他那兒,過夜。

p.s:原來,是該死的倔強讓愛情,收不到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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