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說,她和相戀四年的男朋友分手,因為她愛上了另一個男人。
可惜這個男人很花心,她只是他其中一個女朋友,她愛得很辛苦。卻捨不得放手。
她問自己,她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而去愛一個不愛她的男人,這是錯的嗎?
她放棄一個很愛她的男人,但她不愛他,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後悔?
你不愛他,他多麼愛你,他待你多麼好,他的條件多麼優秀,也是徒然的。
自己不要的東西,為什麼還要可惜呢?
既然你甘心情願放棄,你就沒資格可惜。
他曾是那麼慷慨地等待你,他本來是你的,你自己選擇不要,那就永遠不要可惜。
世上有很多東西是可以挽回的,譬如良知,譬如體重,
但是不可挽回的東西更多,譬如舊夢,譬如歲月,譬如對一個人的感覺。
你曾經愛過他,但是那份感覺已經逝去了,無論多麼努力也是無法挽回的。
放棄一個很愛你的人並不痛苦;放棄一個你很愛的人,那才痛苦。
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那是同樣痛苦。
也許你還年輕,等你年老一點,你就不會那麼笨,
放棄一個愛你的人而去愛一個不愛你的人,
那時你已經沒有太多青春去追尋一個遙不可及的夢。
文:張小嫻散文集<思念裡的流浪狗>
圖: ஐ Hato 鳩時計 ஐ by GIN
編輯製作:陽光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