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55867
 行者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隨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回首一年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不能當情人也別當仇人
作者: 行者 日期: 2011.01.20  天氣:  心情:
在倆情相愛時如膠似漆,不管對方有任何缺點總是能夠包容忍受,但經過時間相處熱度降溫,對於雙方事務的忍受力也隨之改變。不管是夫妻或情人若真無法在相處時應該要理性來處理,該吵的也吵過了該不愉快的也都發生,既然兩造之間已經無法共同找到平衡點,唯有分手一途,那在吵吵鬧鬧有何意義!何不讓自己冷靜下來。不能當夫妻,不能當情人一切只能說是緣盡,但千千萬萬別將對方當做仇人,因為怨恨只會為自己帶來困擾與不甘心,這種心情會跟隨你一輩子,你將一輩子不快樂。不能當情人也別當仇人,寧可將他視為陌生人,也許這樣生活會過的比較自在。
標籤:
瀏覽次數:148    人氣指數:6868    累積鼓勵:336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隨筆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回首一年
 
住戶回應
 
時間:2011-01-25 07:07
她, 55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4 07:56
她, 55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3 18:33
她, 62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3 12:43
她, 55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2 21:44
她, 52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2 20:02
她, 52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2 10:03
她, 55歲,新北市,經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2 00:36
她, 56歲,台中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1 18:12
她, 57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1-01-20 22:28
她, 57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