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爾許:做自己 Be yourself. 當時是一九七九年或一九八零年,我第一次進入奇異董事會。我在西雅圖參加三天的董事會議,我才出席一次或兩次董事會,在派對上,可口可樂前董事長奧斯汀走到我面前。他是個含蓄正經的人,他一定注意到我漿過的襯衫和在會議中非常沈默,一本正經。他對我說:「傑克,別忘了你是誰,及你一路如何走來。」我尷尬的對他說「謝謝」。但我知道他的意思。除了在這種場合,我過去一直都做自己。我從未如此安靜,他說中我的要害,讓我嚇一跳。接下來的會議,我的話變多了。
杜拉克:要做就做好不然就滾蛋 Get good--or get out. 我廿歲那年得到對我這一生最重要的建議,當時我的第一分正式工作是在法蘭克福一家發行量很大的晚報擔任國際新聞和商業版主編,我上班後第三周交給德國籍總編輯兩篇社論,他看了一眼就丟還給我說:「太差了。」之後我又作了三周,他把我叫去說:「杜拉克,你未來三周如果還不大幅改進,最好去找別的工作。」 這對我是當頭棒喝,他沒有試圖指導我,指導這個想法在當時很荒謬,指導是二次大戰後的事。戰前我們受雇工作,如果做不好,就走路,很簡單。
莎莉.克拉契克:不要理那些說風涼話的人 Don't listen to the naysayers. 我孩童時期是「那種小孩」—滿臉雀斑、戴牙套,而且還是四眼田雞。我若不是少棒隊的最後人選,也是倒數第二。記憶中有太多傷心往事,例如有一次我終於打到球,興奮的奔向一壘,半途眼鏡掉了,必須折回去撿眼鏡。我被笑到不行,我不只在班上哭,成績也從A退步到C。 有一天我極度消沈,母親用和大人講話的口吻對我說,不要理會那些取笑妳的女孩,她們專門說風涼話,站在旁邊批評勇於嘗試的人。她說,她們這樣做是出於嫉妒。回想起來,我知道她們不是嫉妒,但當時我相信母親,再也不讓說風涼話的人干擾我。
巴菲特:你是對的,不因其他人同意你的看法,而是你掌握的事實是對的。
You're right not because others agree with you, but because your facts are right. 我有兩位導師:父親霍華.巴菲特和(哥倫比亞大學教授)班.葛拉翰(以下簡稱班)。他們是我景仰的人,多年來給我無數好建議。但想想他們對我說了什麼,我第一個想到的卻是壞建議。 一九五一年我不到廿一歲,剛從哥大商學院畢業,我剛修完班的課,所以很想進入葛拉翰酖紐曼公司為班工作,但他拒絕。我仍決心進入證券業,班和父親給我壞建議,他們認為當時不是進入這行的好時機。他們認為道瓊指數整年都在兩百點以上,而股票要在兩百點以下才好賣。 不過,我還是回到老家奧瑪哈(內布拉斯加州),進入父親的公司推銷股票。父親是思考獨立的人,我認為在買賣股票方面他對我的思考有些影響,班也指點我。他說:「別人同意你的看法不表示你是對的。你是對的,是因為你的事實和邏輯是對的。」 我在內布拉斯加大學就讀時讀到班有關投資的著作,開始向他學習。我嘗試各種投資,但他在「聰明的投資人」一書中所說的讓我大開眼界,例如「安全邊際」及如何利用「市場先生」,而不被他利用。之後我到哥大修他的課。 我返回奧瑪哈後仍試圖向班推銷股票,一九五四年我終於如願以償為班工作。第一年年薪一萬兩千美元,第二年拿到兩千美元紅利,他有兩家公司,一家是投資公司,一家相當於今天的避險基金,我兩樣都做,但兩家公司加起來的操作金額只有一千兩百萬美元。 一九五六年初,班計畫離開公司到加州,我決定回奧瑪哈,我幾度走進他的辦公室又折回來,話到嘴邊,一直說不出口。最後他的反應和我老爸一樣:選對你最好的路。 我在一九五○年底只有九千八百美元,一九五六年已有十五萬美元。我想我可以過皇帝般的生活。我回老家後不知道要做什麼,我曾想過要上法學院,但萬萬沒想到會成立投資合夥公司,但幾個月後,就有七個人找我替他們投資。一切就此展開。
布蘭森:不要怕耍寶出醜否則無法存活 Make a fool of yourself. Otherwise you won't survive. 對我影響最大的人是佛萊迪.雷克。他是參與柏林空運的飛行員,二次大戰結束時把貨物空運到柏林致富。他創辦一家廉價航空公司(雷克航空,一九六六年),飛大西洋航線。後來他被英國航空打垮。我不知道我若沒看到他的經歷,是否會進入航空業。他魅力十足,以小搏大,還親自開飛機,創造很多驚奇。 當時我才十七歲,經營一家小唱片公司,和他初次見面是幾年後的事。我考慮自己創辦航空公司,他給我建議:你的廣告財力永遠比不上英國航空,你必須親自出馬,利用自己。自己耍寶出醜,否則無法存活。他給我的另一建議是:英國航空會用各種花招對付你,碰到這種情況,記住幾個字,你會用得上:控告這些王八蛋(Sue the bastards)! 我懷疑我在一九九二年若未控告英國航空,維珍航空是否能存活。我若沒有親自上陣為公司打廣告,公司也不會存活,我以他的名字為一架飛機命名:「佛萊迪爵士號」。
葛洛夫:當每個人都自以為知道事情真相時,其實大家一無所知。
When "everyone knows" something to be true, nobody knows nothing.
卡波:做你擅長的事做你愛做的事 Do what you're good at, and do what you love. 五○、六○和七○年代紐約市有位鼎鼎有名的電台記者叫丹尼.米南,他是典型的愛爾蘭老牌記者。當時我廿二歲,才讀完研究所,在丹尼任職的WMCA電台工作,職位是「送稿小弟」。所謂送稿小弟就是做其他工作人員叫你做的事。丹尼是個待人寬厚的導師,他知道我想當記者,有幾次帶我跟著去跑新聞。 之後我們會去喝啤酒。丹尼說:「你想做什麼?」「我想我要從政,我有一天可能當國會議員。」他看著我,好像我做了什麼下三濫的事。他說:「你會是個差勁的國會議員,但看起來會是不錯的記者。當記者比當國會議員有趣多了,你應做你擅長的事,做你愛做的事。我看你熱愛新聞。」這是我過去四十年從事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