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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十二因緣法則~整理分享!~~
作者: 谷哥 日期: 2013.04.23  天氣:  心情:


當前人生,三界統苦,千苦萬苦,總在生死(梵語samsara),

佛陀出世,即為此大事示現人間,若生死了,則一切苦了。

欲了生死,必須洞明生死根源,欲明根源,須進觀人生三際(世),

即過去生從何來?將來死往何去?這個問題是全世界所有宗教學術所欲探究

,而未能窮盡的千古秘密,唯獨佛學能徹底說明,而且能徹底解決之。

佛學不離因緣法,佛說生死苦果,因緣有十二,

名稱為十二因緣(梵語dvadasangapratitya-samutpada),今列表如下,並加以說明。



十二因緣:



  • 過去因緣                  (二十週的胎兒)





無明(無始煩惱)



行 (善惡之業)



  • 現在苦果





識 (本識攬渧)~我們的意識心延攬受精卵!~~~


名色(識煖胚團)~初胚胎~


六入(扶塵具形)~身體的器官已經形成!~~


觸 (根攝境界)~對外面的感受~~~


受 (苦樂捨感)~因為對環境的取捨,而產生喜歡或是討厭!~



  • 現在因緣                                               



  •                               




愛 (因受生著)


取 (因執追求)


有 (業牽後有)



  • 未來苦果




生 (倒識投胎)



老死(生後苦死)

 







一.無明(梵語avidya)-
無始煩惱。謂無始以來,妄識於事理迷暗愚癡,無所明了,故名無明。


無明有二:根本無明和枝末無明,根本無明乃菩薩所斷;枝末無明乃凡夫所修。



二.行(梵語samskara)-
造作之義,即指所造作之善惡諸業。由於兩種無明為緣,遂引起造作種


種善惡之事業。若起無貪、無瞋、無癡等善心,則造善業;若起貪、瞋、癡等煩惱之心,則造惡


業。吾人無始以來造業無邊,故八識田中之種子亦無量無邊。




以上兩支,屬過去因緣,無明是緣,業力是因。因緣和合,遂感生現在苦果,


即是吾人五蘊報身。



三.識(梵語vijnana)-
本識攬渧。即第八識攬父精母血二渧,名三和合,此為一期生死之開端。



四.名色(梵語nama-rupa)-
識煖胚團。名指心識(初投胎之神識),色指形體(父精母血凝成之



胚團)。是說明一念愛染,投入母體為名,攬父母赤白二渧,外托煖氣成胎為色,


此是胎相初成之位。



因六根未成,識心未能顯發了別之功德,但有心之名,無心之用,故不稱為心


而只稱名,且初投胎之時,形體未全,五官未具,不便稱身,故只稱色。



五.
六入(梵語sad-ayatana)-扶塵具形,指眼等六根而言。在母胎十個月中,由名色逐漸六根


成長完備,於出胎後,對六塵境界有互相涉入的作用,故名六入。


從名色,而六入,至出胎,中間總共有三十八個七日,皆屬胎中位所攝,


此為吾人一期生命受用之自體。



六.觸(梵語sparsa)-
根攝境界,接觸之義。根塵和合而成觸,此即出胎之位。


謂十月圓滿出胎,



六根遂於外境相接觸。當嬰孩自出生到二三歲時,天真純潔,六根對境,但起單純知覺,當無憎愛


分別。



七.受(梵語vedana)-
苦樂捨感,即是領受之義。領納接觸六塵境界,內心所感受的違順等境,生


起苦樂感受。當四五歲到十歲左右,年紀稍長,知識漸開,對於飲食衣服玩具等,皆有所求,且能


分別好醜,當未生貪愛之心,這是對境所生的一種情緒。



以上五支,總為五蘊報身,即過去因緣(無明與行)所引生之現在苦果。


既有此五蘊假身,則熾然起惑造業,隨之又成現在因緣,將引生未來之苦果,詳情如下:



八.愛(梵語trsna)-
因受生著,即是貪愛。因感受引起之執著。當十一、二歲到十八、九歲之


時,已將成年,欲望既開,對於五欲六塵,自然心生貪愛,對於樂受順境,則起貪愛之心;


於苦受逆境,則生憎惡之念。



藏經云:『貪愛如水,能潤生死。』



楞嚴經云:『一切眾生,皆以淫欲而正性命。』



高僧大德云:『愛不重,不生娑婆。』



此為對境所起的一種貪染心。



九.取(梵語upadana)-
因執追求,即妄取也。約二十歲後,血氣方剛,貪欲轉盛,於一切境,廣為


追求,是名為取。此為貪污欲境的一種強烈趨求。



十.有(梵語bhava)-
業牽後有。由愛取二支惑,遂發種種善惡之業,感生未來有生有死之果報。


以上三支,愛取又為緣,有支又為因支,因緣和合,又生未來之果。如是有因有果,故名為有。




十一.生(梵語jati)-
倒識投胎。此身壽命終時,第八識在一切有情中,依其業力牽引,再去投胎



受生,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活動。



十二.老死(梵語jara-marana)
-生後苦死,即衰老死亡。萬法無常,有生必有死,身壞命終名





死。眾生莫不皆有死,卻未必皆歷衰老(夭折與橫死),故合老死為一支。


自生至死,其間不免種種憂悲苦惱,此為未來受報之一種結果。



如以上所說,十二因緣包括過去因緣(無明與行二支),現在苦果(識、名色、六入、觸、受等五



支),現在因緣(愛、取、有等三支),未來苦果(生、老死等二支)。是為雙重因果,此為佛陀說明


十二因緣,雖然只說三世,其實包括千世萬世,這如何而說呢?因為過去因緣(梵語hetu-


pratyaya),更從過去果來,故上溯過去則無始;而未來苦果,更生未來惑業,故下推未來則無終。



由此可見,無始之前,吾人既已如此生死而來,無終之後,吾人也要如此生死下去。




十二因緣法有二種:一則生死流轉門。二則涅槃還滅門。



何謂生死流轉門?就是六道眾生輪迴生死的相狀,佛陀把生死相狀分為十二支分位,


如是循環無盡,猶如水之流動不息,輪之旋轉不停,故稱流轉生死門。


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


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




何謂涅槃還滅門?就是修行者欲解脫生死,以此十二因緣法勤修,最後就能滅除煩惱生死,還歸涅



槃真性,故稱為涅槃還滅門。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


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

滅。』



故知無明煩惱,是生死根本,譬如擒賊須先擒王,又如伐樹先斬樹根;



一旦無明滅除,則行隨著滅除,而行一滅則識亦隨滅,乃至不去投生,



則無老死憂悲苦惱,這就是十二因緣涅槃還滅門之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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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是一念無明,而投胎變成人~斷除無明就是將我們的煩惱根本要除掉!~~



這樣就不會再受生(投胎)了!~


~~~~~

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阿含經 


短短幾個字,代表一個人已經解脫,證得阿羅漢果,所該做的<斷煩惱 >


都已經全數完成,不再受生入胎,多麼令人興奮的事情!


        


         終止輪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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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4-24 01:22
她, 55歲,台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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