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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幫兇
作者: 在人間飄蕩的遊魂 日期: 2012.12.05  天氣:  心情:
今天的海外工廠來訪&見學~大致都能翻的出來,無・事・終・了!
幸好比想像中順利,真是太好了... [X-(]

早上大概30分鐘左右簡短的open meeting之後,馬上進行實際測試;
下午則是現場工程參觀,會有另外的人陪伴導覽,直到4點的Close meeting!
只不過下午的會議多了兩個麻煩人物----->村長&町長![(-*]
尤其看到村長,心裡想:完了,這個「搞威」的傢伙一進來攪和,大家都別想下班了!
(廖大師還想準時下班接小孩哩..[)-D])
其實才兩個議題,如果按照原定行程,應該半個小時就可以結束了...但結果總是事與願違![:|]

就如同一開始擔心的那樣,村長火力全開;1.5hr的會議裡,他個人砲聲隆隆就佔了2/3!![b-(]
只見韓國人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台灣人也只能保持緘默,陪著聽訓...[I-)]
土撥鼠從旁邊低低的丟過來一句:新仇加舊恨...村長是故意來ㄉ一ㄤ人的吧?[)-D]
有可能。
誰叫韓國人搶走了我們的巿場.........就算是同一個集團!

原本以為至少半個小時加班跑不掉了,
很神奇的,村長居然準時在5點半結束會議!
大概是罵爽了...
反正,為了可以準時下班這一點,就該感激澪涕了~ [X-D]

★★★★★★★★★★★★★★★★★★★★★★★★★★★★★★★★★★★★★★★★★★★★★★

廢死聯盟:死刑治標不治本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2月4日 上午5:30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殺害台南方姓學童的凶手曾文欽,落網後狂言「殺一人不會被判死」,讓死刑存廢再起爭議。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昨表示,廢死是國際人權潮流,對凶殘的惡徒判死雖可「以昭炯戒」,但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難保類似的案件不再發生。

總統馬英九在九十八年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接受「任何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均得給予大赦、特赦或減刑」的規範,但由於國內仍有死刑制度,馬英九日前宣示減少死刑,除廢除絕對死刑外,也減少相對死刑的法律;法務部並指示檢察官盡量減少求處死刑,即使是經最高法院三審定讞,也會窮盡一切程序,才會執行。

面對死刑存廢爭議,法務部至今對於六十一名定讞的死刑犯,遲遲未執行槍決;最高法院也對於死刑上訴案件,以審慎態度召開辯論庭討論。

林欣怡說,依《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任何人的生命不得無理剝奪;台灣簽署了國際人權公約,就該朝廢除死刑的方向走下去,以符世界潮流;在目前仍有死刑制度的前提下,最高法院開庭辯生死,是人權保障的一大進步。

林欣怡坦言,對殘忍殺童案,她也感到相當痛心,但將凶嫌判死,只能彰顯一時的正義;社會輿論不應以此案,扭曲「廢死」維護人權的真諦。當務之急是探究凶手犯罪的動機,找出預防犯罪的方法,判死刑或許能讓被害人家屬獲得撫慰,但無法真正解決犯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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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在網頁上看到相關記事,
繼續回到「癈除死刑」這個令人倒胃口的這個話題....
看完整篇記事,還是只有一句話:今天死的不是她家的孩子!
這個人大概沒看到嫌犯的那句話:今天如果沒被抓到,他還會繼續找下一個對象,而且還是小孩!
為什麼?
都說了,他「想吃免費的牢飯」,「小孩反抗力比較弱」而且在台灣「殺1,2個人不會死」!

「只能彰顯一時的正義」→ 一時的正義總比永遠不來的好吧?!
「任何人的生命不得無理剝奪」→ 那些莫名奇妙被殺害的,難道不是被無理剝奪?應該活該倒楣嗎?!

我說,那個啥「癈死聯盟」.......不正是這些人的幫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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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12-05 23:22
ZZ 
你們的「村長」大概就等同我們的「銷售經理」,
跟這種人開會......真的很痛苦心裡又覺得很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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