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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五年前的騙局~終於要開庭了~
作者: 迷失方向的海豚 日期: 2015.12.21  天氣:  心情:
今天~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是之前刑附民提出的求償~
裡面寫著~言詞辯論~
對我來說...問號一堆~
事隔將近快5年~
騙子在今年因為別的案子被關了~
我跟另外一個受害者的案子~合判~好像才判他一年多~
該說甚麼呢~漫長的官司路真是讓人煎熬~
兩個人共被騙了快200萬~
騙子才被判一年多~

現在的刑附民送來了要開庭的傳票~
只寫著言詞辯論~
請問~誰知道這要做甚麼??
我又該準備甚麼??
如何為自己爭取應有的公道跟賠償??
到底能不能要到錢~
在現在這樣的司法制度下~
我實在不敢抱任何希望...
刑事部分也才判一年出頭~
民事呢?
我要得到我的錢嗎??
一切都未知...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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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6-01-20 23:30
訴訟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會合於法院,針對訴訟爭點,各別陳述「自我之主張」、「聲請調查證據、事實」,併行法律上之「攻擊防禦」、「陳述意見」等一切之程序上行為,稱之為「言詞辯論」,亦簡稱為「辯論」

在言詞辯論期日結束後,若無再行辯論之必要,法官即闡明「辯論終結」(若一次期日不能辯論完畢,則另定期日再行辯論),併宣告擇日「宣示判決」。

言詞辯論很重要,務必到場!
 
時間:2015-12-23 12:52
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問問
 
時間:2015-12-21 23:47
他, 56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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