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說李離是晉文公的司法部長,認為司法官要能夠聽微決疑,否則就要失刑則刑,失死則死,過聽殺人則罪當死。他的屬下誤判而殺了無辜的人,李離認為這條枉死的人命是自己的過失,於是自己關拘在死牢裡自請處死刑。晉文公對他說,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過非子之罪也。但是李離不接受這種恩典,回絕晉文公說,臣居官為長不與吏讓位,受祿為多不與下分利。今過聽殺人傳其罪下吏,非所聞也。於是辭不受令,自己就自殺謝罪了。 現在的法官套句考試院長的話就是,不是一般的人中的非常人,所以錯判誤判根本就無動於衷。當然現代的人也不敢奢求司法人員真的失死則死,但古人的職業道德和那種不傳其罪於下吏的負責任態度,應該是普世的價值觀,也是亙古不變的官常倫理吧!江國慶被証明是寃死後,軍方和當年授命枉法私刑的將官,仍只表示憾意,並說要再等到疑兇三審定讞才算數。需知江國慶的被寃殺枉死是一案,兇手的追緝和判刑又是另一不相關的案子,政府如此的混淆不清是糊塗蟲還是拖刀計?磨坊馬有時間為老兵按摩,卻不肯公開發言表達決心積極整肅官箴,只有加深綠媒和人民結合反對黨的攻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