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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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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行為都侵害到別人啦!
作者:
Lai
日期: 2010.10.24 天氣:
心情:
又有人問起吸煙者該有人權嗎?
在戶外吸煙為什麼要管制?
不是說煙民在戶外吸煙
就看不出來對誰有害
空氣是流動的
一兩根煙都足以摧毀一個公園內的清新空氣
更何況被丟棄在戶外場所的煙蒂
一年至少上百億支
不僅造成環境污染
不熄火就丟掉的煙蒂
更可能引起火災
所以不管是故意或無意
吸煙的行為說到底就是侵害別人的行為
吸煙沒有必要性
當一個行為會侵害到別人的人權的時候
這個行為還能是正當的人權嗎?
一個人在廣場上練劍術
是他的人權
但如果他把劍是砍在別人的身上
這肯定不是人權
因為這個行為侵害到別人的人權了
愛寓真的看得我眼花頭暈
我的編號:二二四三七七四
有夠像獄友是嗎?
哈哈哈!
開
玩
笑
啦
既來之則安之
歡迎舊雨新知來文字相會
(Yahoo交友版編號: M429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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