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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To be or not to
作者:
緣起
日期: 2015.06.06 天氣:
心情: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我同意上天有好生之德 (可以避免少子化危機) ,若非求其生而不可得,法官不能判人死刑,這是底線。
然而被判死刑卻不讓執行,只是因為還有教化的可能? 我相信,更多人擔心的是,其他可能會犯同樣錯的人的教化問題。
(在此前提下,公開斬首或是凌遲處死都是之前有過的選項 [:~])
好吧! 老實說,這個問題太傷腦筋,而傷腦筋不適合我慵懶的個性,簡言之,我不殺伯不仁,
總也不能讓其他人因伯不仁跑出來而死。把它們與世隔絕,好好供養是必需的。
重點是,我可不想因此多出半毛錢 (我也是有原則的 [:u])。
我建議讓廢死聯盟有機會貫徹他們的理念,比照政黨捐款,廢死聯盟也可以捐款來支持死刑犯關在監獄的花費,
而且可以指名捐款 (看想捐給殺人多的,還是殺得殘忍的…),
如果沒人想贊助的,算是沒有利用價值,只好認命啦!
至於國外的人權團體,沒事就想強加自己的想法到別人頭上,我們可以一個死行犯賣一百萬給他們,讓他們接回去好好供養,
如果做不到,我們就可以斷定他們是"四十歲的男人" (喔! "四十歲的男人"有點無辜,但這和"三隻小豬"一樣,只是句成語,
而且文雅得多。更好的是,我不是四十歲的男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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