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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贈與子女 抓住黃金月
作者: 頎翗鵅(觀看自介)^_^ 日期: 2009.12.18  天氣:  心情:

把握年底黃金節稅月,在短短二個月內,每人財產贈與免稅額上看440萬元,為人父母者,若子女計劃年底或明年結婚、置產,利用黃金節稅月,合計贈與千萬元財產將完全免稅,錯過年底就得再等一年。
財政部提醒民眾,明年每人全年贈與免稅額為220萬元,今年還未動用免稅贈與額度者,要把握最後一個月。想要快速贈與財產者,則可進行跨年贈與,年底與明(99)年1月即屬黃金時段,包括現金、不動產、股票或黃金等財物,在這兩個月內,合計送出的財產總價不超過440萬元,就可以完全免繳贈與稅。
高所得父母若有計畫移轉名下財產給子女,除可運用每人每年的贈與免稅額外,還可以利用子女婚嫁前後六個月時間,搭配全年贈與免稅額(220萬元),與婚嫁財物免稅額(100萬元),父母各自可贈與子女的免稅財產最高可達320萬元。
財政部說,依據遺贈稅法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所贈與之財物,總額100萬元以內,可免計入贈與總額課稅。婚嫁贈與是按子女結婚人數計算,即使多位子女同一年度結婚,父母均可各自贈與每人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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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12-18 19:17
他, 57歲,桃園市,交通/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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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2-18 12:05
她, 47歲,台中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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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2-18 09:16
她, 44歲,新北市,待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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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9-12-18 09:03
她, 51歲,新竹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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