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美國發生了一樁強姦少女案,在法院審理後,那個法官對記者說了一番話,
意思是,女孩子的衣著行動應該注意,因為有性犯罪傾向的人,是抵擋不住誘惑的;
女性衣著太曝露的話,是犯罪的誘因。 這番話引起各方強烈的批評,
認為法官有譴責受害人的意思。
當然,此話的是非對錯,只有自己去認定了。
我初中三年級時,有一個同學假期後回校,有些愁眉不展的樣子,
她說,因為愛上了她那裡教堂的神父。
這是麻煩事,無解,但是像這類的事,到處都有。
後來偶爾看到教堂的刊物,調查人們去教堂的原因,其中有一個問題是:「你來教堂是因為這個牧師嗎?」 這句話發人深省。人是有情的動物,理和情常常混淆不清。
所以,究竟是先信教理再信這個說教理的人,還是先因喜歡這個說教的人,才喜歡這個教理?
反正說不清。有不少人是因為傳教的人太精彩了,自己不知不覺就由崇拜而昏頭了。
台灣曾有多起宗教人士騙財騙色的事,因信仰狂熱而上當的不少。報紙上稱這些宗教人士為「神棍」。教育界不久前也有幾樁學校老師,甚至校長,姦污小女生的案件。
社會上此類事件層出不窮,因為這個世界不圓滿,是由好人、壞人、和不好不壞的普通人所組成的。我們每一個人,也同時俱備這三種特質,
有時好,有時壞,有時不好不壞,教育就是要發揚人的善心好意。
宗教界中當然也是由這三類人組成,宗教人士未成聖賢之前,也可能是有邪心惡念的。
社會上一般認定,宗教人士應該是賢者,是好人,所以一旦出現了醜聞,
比較令人震驚、痛心,也難以接受。
其實,宗教界人士的醜聞,以斂財、騙財成份較多。
騙色也有,是利用女信眾的信仰心理,想得獨家法門心理,或欲求早日成就的心理而得逞的。
有些信眾,以為師父有神通,有超能力,足以領導自己,或改變自己的命運,
所以唯命是從,願上當的也屢有所聞。有些純粹是感情糾紛,只不過涉及的是宗教人士罷了。 所以佛教的論典中有句話:「依法不依人」。應該依據的是經典佛法,不是說法的那個人。 但是密宗卻是上師重要,不論何種宗教,各有宗派,各有對經典的不同解釋。密宗的所謂上師,是定義在有成就有證量,夠資格作上師的行者。 環顧今日的社會,誰是真的上師,只能靠自己小心判斷了。
如果「所依非師」,也只有小心謹慎,以免財色受損。
因為這類醜聞還會繼續上演,上當受騙的人仍會一波接一波的連續下去,
遮羞布扯掉也可以再掛一塊布上去……法律上稱這個為屢犯,有前科。
當然,也有被扯下遮羞布,而幡然悔悟,痛改前非的人,
那就是浪子回頭金不換了,大家拭目以待吧!
怪不得老師常提醒大家,學佛是智慧的解脫。
豈止學佛要智慧,平常作人也要智慧,做功德更需要智慧。
那,我沒有智慧怎麼辦?
有人說,只好多讀聖賢書,多觀察注意賢人的行為舉止,慢慢向他們學習了。
太史公曰:佛法是對生命的探究、實證;宗教人士中有菩薩來度化的,
有潛心修行的,有熱心與人分享心得的,有好為人師的,也有藉機斂財騙色的。
其他行業也一樣,花花世界嘛!
初學者當知應該小心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