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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與二人份幸福接軌
作者: 最美不過初相見 日期: 2014.08.02  天氣:  心情:
103.1.22 W三(特別記得是因為明天才有新的一集韓劇-來自星星的你)
日記本後來用了很多本,一半,一半的,沒寫完的。
所以,一本從99年用到現在,原來,某個人,已經,4年前的事了。
真的,這麼這麼久了嗎?我的記憶日期年份對應舊情人的功力,真的很不強。

在這失眠的寒冷的下午,聽著幾個小時的歌,沒能睡著。
在八百首歌裏,應該只有不超過二百首的國語歌,於是,進行到了「丁噹」。幾首歌,當初很有感覺,如今,心不痛了,感覺淡去,意義只剩「好聽的歌」。而不是當初字字呼應分手傷心心情的哭著唱的那些歌了

發現,那份傷心,真的,離開好遠了,差點回憶不來…無法回想,當初何以如此後悔,用淚水鼻涕,面紙和自以為的很愛,去跟它拚了。
當初的熱情,激情,愛情,恐怕入土為安了吧!
那個人…偶爾會想起,應該,在那個她的懷裏安定了吧!

祝不祝福已不是問題,當初給了的成全,就是個正確的解套方法吧!
他後來的幸與不幸,都已不是我的問題了,都該是自己承耽的事了。
於是今日我怎麼想,已經不重要了,換掉的電話號碼,把他阻絕在還可以動不動背著女友煩我的那個世界之外了。
徹徹底底的,我早放棄了那個人,無論,他還想不想我,他都無從再找到我了。
而我,想不想他,也並不是問題。
不是想念…只是記得,因為,還沒忘記,沒能忘記是因為老年痴呆還不夠嚴重,遲早,會忘的,不忘?也還好。

說「還好」,其實,很好了,能「還好」,意外的,覺得,如此甚好。

反而,心中動不動想起的,仍是那個人。
恐怕是誰也無法超越的吧!
幾度傷心,痛苦,以為很愛很愛的當下,過了之後,原來,好淡,好輕,好不重要。
但,那個人,那段時光,我不時的閃進腦海,次數之頻繁,讓我懷疑,這是死前的徵兆嗎?
無端的,重播著十幾年前的片段,聽說,人死前會一直憶起過去的時光。
就像迴光返照一樣,也許,只是因為,覺得,是種招喚吧!
死去的他,對我的招喚。

然而…並不是時候。很相愛的人,才應該生死相許,不離不棄。
我們,彼此都過了那個高峰了吧!
愛在最濃烈時,愛沒有說愛我,恨也沒有怪我,在那一天之後,再怎麼不願意,命運已經把我們拆散,愛不能愛,恨不能恨,單方面的我們,失去了溝通的方法與可能,於是,擁有的,只有與回憶搏鬥,與信念拔河,與過往的言語、記性,比偵探的潛能。
贏了自信,他就是愛我,輸了,他就是那個背叛鬼。

太久遠,太久遠了,夢中早已沒有他的蹤跡,他外婆說的,無論出發點是什麼,是真的想把夢見的告訴我,或是讓我早日走出有緣無份的感情,她都達到了。
我幾乎相信,他就是真的…愛上了別人,所以,還活著的我,是個屁。
不用安撫我的心情,也不用交待,那樣的走了,什麼也不用証實,解釋,留下句什麼讓我選擇愛或恨他。

這是怨懟嗎?
對一個已逝十年的人,又何必呢?
對一個好幾年沒再給點蹤跡線索的人,對一個多年來不聞不問的人,還能愛嗎?
無情嗎?是誰比較無情?
起碼二年以前的八年以來,我仍那麼的堅信我們的愛情,仍那麼害怕回憶,無法再看照片,怕八年的功力功虧一潰。
回到那個傷心的時時可以蹲下偷偷痛哭的自己。

我著實的,傷心過,而他呢?
留下個前女友的爛攤子,前女友又留下個死無對証的話折磨我。

不是,絕不是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多年來,我明知,她更該恨我,而我卻恨她。
此時,我才真正清醒,壞的,不是那些女人,不是搶走誰的女人,錯了,是那些變心的男人的錯,一個巴掌拍不響,我們,都錯了,錯在不是對的人,不是可以讓對方真心相待的自己也錯了。不是自己不夠好,只是…他們不夠愛自己。

不是自己不夠好到讓人家可以夠愛自己,緣份這種事,不是誰努力,誰就可以得到,努力,可以增加成功機率,卻,不可能絕對,不成正比。

最近,老了,覺得容貌老了,心,也老了,人卻聰明了。
可以輕易感覺歲月或多或少也給自己帶來了點什麼智慧,有些謊言,那麼明顯,那麼幼稚,有類人…就是蠢的可以,有些自大的人,彰顯著自身擁有什麼,而我總冷眼想著,他頂多,有的就是那些了。
於是,人最好在外在資源,外表優勢上有了的之餘,內心也要充實些什麼,否則,一開口,就是個擺明著的可笑。

愈是冷漠聰明,愈是離愛情很遠的時候。
因為,愛情會讓我弱智,而冷僻的當下,我比較寧願相信,是年老帶來的智慧,而不是離愛情更遠了。

我沒有瘋狂追逐愛情,只是也並沒有驅逐愛情。
年紀,並沒有讓我饑不擇食,只是,如果,人生總要的這種幸福,早點開始也並無不好。

而一個人的幸福,也不能忘記。
要繼續努力,才能接軌二人份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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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4-11-19 13:23
他, 48歲,台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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