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步入老人社會已是不爭的事實,伴隨而來最急迫的課題,就是對於逾60萬的失能老人的照護問題。而在本籍看護人員供應不足又價格昂貴的情況下,聘請外籍看護人員蔚為風潮。從而有關申請外籍看護人員依憑的「巴氏量表」是否過嚴,讓老人安養難上加難,這是一個牽涉廣遠的公共政策議題。 台灣長照制度的建構,衛生署其實從四年前即已正式試辦「長照十年計畫」。四年下來接受服務者近10萬人,服務涵蓋率較開辦之初已成長了9倍。但是主管官署這項沾沾自喜的政績,換來的卻是監察院於上周通過彈劾案,直指政府的十年長照計畫欠缺配套措施,推估長照需求人數不符實際,宣導也不足。姑且不論監委於十年長照試辦期間就批評績效不彰是否過於嚴苛,但是面對我國已經快步邁入老齡化社會,主管官署推出的十年長照計畫不只規模上無法滿足全體失能老人照護的需求,更有經費不足、法制不全的缺失。整體以觀,監院欠缺完整配套措施的指責,也並非無的放矢。 要建構一個量足質佳的長照體系,一方面是要加速「長期照護服務法」的立法工作,此一法案其實已經送達立院待審,因此立法的速度與品質對於長照體系的法制化將扮演極為關鍵的角色。另方面主管官署規劃中的以長照保險制度取代目前試辦中的長照服務體系,自然也應循序漸進的推動。不過從社會福利性質的長照服務體系,要轉軌為長照保險制度,本意是防杜長期照護淪為政府另一個財務黑洞的必要之舉。但是參考健保的實施經驗,名為醫療保險,卻有相當程度醫療社會福利的性質,導致健保保費低廉的背後難掩赤字不斷擴大卻難以填補的困境。長照制度未來能否以健保制度為前車之鑑?或者只能重蹈健保財政困竭的覆轍?對主管官署誠然是一個莫大的考驗了。 長照制度的建構,源於老齡化社會的到來。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老齡化社會並非只是帶來負面的增加政府或人民的財務負擔而已。在今天醫藥發達國人平均壽命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健康老人的養老、安老,從產業的角度其實可以帶動終身學習、理財、娛樂及醫療照護等相關產業的發展;失能老人的照護,更是需要大量的照護服務人員,以及護具、特殊餐飲等多元產業的支撐。從產業的角度來看,迎接老齡化時代的來臨,政府的責任是使老有所養,對產業而言則將可帶動全新的另類服務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