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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5/04/08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05.04.08 天氣:
心情:
給想問法律問題的網友
有空 請先看我日記有關法律的部分 有些問題的答案 就在裡面
:-?:-?:-?
最近 我一直在想 我花錢加入上奇摩vip的目的 究竟是交友 還是當法律義工--花了許多時間 義務回答很多法律問題
有些網友 我和她不熟 甚至是剛認識 她沒加入vip 沒照片 資料不詳細 因貪念(幫人家刷卡買東西 對方允諾給她三成佣金)被騙錢 說情況急迫 我留電話號碼 請她用電話諮詢 她卻置之不理--有時 複雜的法律問題(或是連法律問題都說不清楚的 大有人在) 光用電話 可能要半個或一個小時 才能說清楚 講明白
就算是一般大學畢業的小律師 談話費一個小時 也要新台幣三千元起跳
真是匪夷所思 莫名其妙 我花錢加入vip 還要花時間打字 回答她的法律問題 我得到什麼?b-(b-(b-((:|
也有網友 在我花了一二個小時 答覆他幾個法律問題後 沒法律問題了 從此失去音訊 和我老死不相往來 形同陌路--不曾和我在網路上"再相遇"
尤有甚者 我花了半個多小時 答覆她的留言 並從法律觀點 給她衷心的建議後 還被潑冷水(事後 她一句對不起 說她脾氣不好)#-O#-O#-O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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