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在八、九月的時候
主任曾對我說”如果拿到證書要請客喔”
當時以為只是隨口說說,不以為意[:E]
拿到證書後
主任的話重新浮上腦海
突然覺得”不能不當一回事”
可是,對我而言
請客花錢雖不是大事
可是,我如何對其他單位的人表示請客的目的?
是否會讓人感覺我在炫耀?[:|]
不喜歡那樣的感覺……
困擾了幾天
趁著秘書今天請吃中飯
偷偷問她意見
她說,主任會認為證書的取得是不容易的
而且他會認為這是他的政績之ㄧ
所以,他認為我不應以私人名義出面
應由單位出示恭賀公告後
再由我們以請吃下午茶名義請客
至少該給主任一個講話的機會……
一席話點醒我一場官場學問……[:o?]
也更讓自己覺得好駑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