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兩人競選時,負數票可能產生影響的說明:
現在制度下,
A 34
B 33
A當選而且很可能傲慢地說“我有絕大多數選民支持”50.7%. 但事實真相並非如此,有些選民既討厭A又討厭B沒去投票, 如果施行負數票,更多人會參與投票。假設增加5人參與投票:
A 34 - 4 =30
B 33 - 1 =32
B 當選,而且他必須謙虛地承認沒有得到絕大多數選民支持,這樣的選舉結果才比較清楚反映更多民意,這才比較民主。更重要的是在現制下, 較少人投票選出的A,可以說是選錯人了! 可是全世界各地大小選舉是否每天都可能有這種競爭激烈選區選錯人的結果?用簡單算數可以檢視3人或更多候選人時上述類似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