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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邱毅應該反告陳菊
作者: 獨孤求敗:法律專業No1 日期: 2017.11.08  天氣:  心情:
邱毅應該告陳菊誣告罪
~很多年前發生的事

2010年左右 高雄市發生大水災
陳菊~遭爆料颱風天 高雄淹大水時 沒勘災而是去按摩
(陳菊的手下 不敢公布當天的行程
還因偽造當天的行程等公文遭判刑定讞~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陳菊為了勝選 立刻對邱毅提出誹謗罪和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兩位承辦檢察官均為不起訴處分 陳菊兩度聲請再議
之後
第三位檢察官~叫做施昱庭?
(甚麼檢察官?)

或許基於政治勢力 或許 基於意識形態或政黨顏色
將邱毅提起公訴

第一審判無罪 第二審如今判決邱毅無罪定讞!!!

高雄陳菊執政之下 堪稱煙火城市 陳菊撒公帑辦活動
用人民的納稅錢~在媒體撒廣告
高雄市負債~全台灣第一名!

如果我是邱毅 一定對陳菊提出刑事誣告罪的刑事告訴
同時 對當時起訴他的檢察官~施昱庭 提出
刑法濫權追訴罪的刑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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