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人物,專訪前最高法院院長楊仁壽。(記者廖振輝攝) 退休前清抽屜 撕毀關說資料 記者賴仁中/專訪 保密分案有法源依據? 退休前清抽屜 撕毀關說資料 記者賴仁中/專訪 楊仁壽答:退休前清理辦公室抽屜時,裡面好多關說信件或資料,我愈撕心裡愈難過,心想「我們的社會還是這樣子」,我把一件件編上日期,擺在櫃子內。很多人認為院長可以干涉審判,事實上不行,我非常堅持審判獨立。 如果現在的保密方法被衝破了,將來對人民非常的不公,維持住保密分案,審判可以有一個清淨的空間,法官能專心努力辦案,其他無所掛慮。 我現在已經是老百姓,不再碰司法,出來講這些是做「應該做的事」。之前有同仁勸我,說我出來講犧牲很大,因為總統說制度要改,要他不改機會渺茫,也有媒體輿論或其他人會出來批我,我說,為了國家人民,仍要盡自己的力量,即使滿身傷痕也沒關係,而且這是最後一個機會了;至於講出來後大家睬不睬、總統會不會煞車,不得而知。 有人質疑我為什麼不將關說者身分曝光,這是因為關說的人不會把自己名字留在資料上,有些是只提供二審判決,用口頭拜託,我若公布,人家會說他是有冤要伸、只是要法官依法判決等,徒增紛擾。 問:能否說明保密分案的起源與立意。 答:非常久了,台灣第一任最高法院院長謝瀛洲時代,發生有人拿槍要射殺法官,幸而未遂,這件事讓謝院長想到,法官堅持審判獨立,但沒有給他們安全的審判空間,接著後來台灣關說風氣日盛,尤其碰到有權的人想來影響司法,或是立法院審查預算的人,各方面都有,從而催生出保密分案制度。 問:一、二審可以公開,為何最高法院不行? 答:一、二審是事實審,要開言詞辯論庭公開審判,法官坐在庭上,大家看得一清二楚,沒有辦法保密。最高法院是法律審、書面審,可以實施這制度,遇到需要開言詞辯論時,法官身分也會公開,因此想出一套方法,就是準備成熟,先將判決書寫好,會提出來辯論的見解有幾種就寫幾份,辯論後合議庭馬上評議,決定了採行的見解,馬上公布判決,完全沒有關說的時間和空間。 因此書面審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懲會三個終審機關,都是保密分案,大法官會議雖無其名,也有保密分案之實。 問:反對者質疑,有關說就拒絕啊,為什麼一定要保密? 答:雖說不用理會就好啦,但公開後,最高法院法官會受到很多騷擾,甚至有人會找到法官家裡去;一、二審因為無法保密分案,已多次發生違法的事情,最高審判機關只要發生一件,整個司法公信力都會垮掉。 放屁喔 (抱歉喔..週一剛上班就看這則新聞忍不住了..) 若說一二審法官不得已因要面對被告無法保密也要接受干擾的風險 最高法院法官不用面對被告就可堅持保密分案理由 先是為維護司法獨立 等被質疑那無保密分案一二審就無法司法獨立 狗屁不通 才又提出怕被干擾更說出最早最高法院法官被槍擊緣由 那一二審法官就不曾被槍擊嗎 套一句官場名言 怕熱就不要作廚師 想領高等優厚待遇跟高院名器 就要學一二審法官能有不受干擾能司法獨立的心態 高院法官沒出過關說自己小孩的瀆職案嗎 大家印象應還尤深 若學一二審公開法官應能減少這種情形 我支持馬總統的改革作為 總統當然可對不符民意的行為提出意見跟政見 實際執行就由高院院長跟司法部部長去研究如何更改以符民意 那有干涉入司法獨立 要扣大帽子也要講理 講話是要有道理跟依據 不要學辯跟坳 否則就在任內提出讓大家來公開討論 要當院長就不講司法不獨立 卸任才扣帽子講會司法不獨立違憲等 現在又推是因最早有高院法官被槍殺真是夠了 越老官越大越會保護自己 應學一二審法官再多熟法條跟擔當 一二審法官命也不比高院法官差 被告原告大家上法院的人生命跟人權法權都一致平等的 最後套老話 怕熱就不要進廚房 怕死怕麻煩就不要上法院 告人跟被告跟法官甚至大法官都一樣 除高院法官外 一二審法官原告被告都沒人被槍擊嗎? 該改革就不用怕 雖不是每件改革案我都支持 (如土地及考績案) 但這件看報載就知大部份人是支持您的 我也支持加油 大家加油喔 http://tw.news.yahoo.com/最高院說明保密分案-駁黑箱說-0547104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