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則徵文,徵求史上最短但最精彩的武俠小說。 該則徵文要求: 1、要同時涉及三大門派。 2、要包含江湖門派間多年恩怨情仇,又要打破世俗倫理。 3、同時情節還要扣人心弦,大有血雨腥風呼之欲來之勢。令人極為期待該小說之續集,同時留下許多懸念。 4、越短越好。 第二天,有人來投稿,全文只有十個字: 「禿驢,竟敢跟貧道搶師太!」 簡短的幾個字,果然完全符合徵文的條件。 這篇笑話也讓我想到另一篇笑話: 內容大概如下: 有一位富婆刊登一則徵婚啟示,並開出了三個條件: 一、不能打我。 二、不能拋棄我。 三、在性生活上要能滿足我。 徵婚廣告刊登出去的第二天就有人來應徵。 富婆一看前來應徵的人是一位沒手、沒腳的重度殘障。 當富婆質疑他並不符合條件時,男人反駁:「妳的第一個條件,不能打妳。我沒有手,所以不可能打妳。第二個條件,不能拋棄妳。我沒有腳,只有妳能拋棄我,我想跑也跑不掉。」 富婆想想,說:「是沒錯,但第三點就不符合了吧。」 男人反問:「不然妳認為我剛剛是用哪裡按電鈴的?」 會另外再分享這則笑話在於,它與本篇笑話中有一個共同點「開出來的條件,最後符合條件的都與期望的有所差距」 人們在做事時,常喜歡設定許多的條件,因為他們希望藉由這些條件來篩選出符合他們需求的人、事、物。 但,有時,條件開出來了,但符合條件的卻未必是他們所需要的人、事、物。 照理說,有條件,就會有所依據可循,理應可以將事做好才是,但有時卻因為太過於注重條件,導致人們只會看你有規定什麼,我就做什麼,沒在規定內的,我就不管。 就像,考汽車駕照好了,路考時,要考路邊停車、倒車入庫、上坡起步、直線加速、以及S形前進與倒車。 那麼,駕訓班就只是教導考生們,到那裡要轉半圈,那裡要轉一圈半,每位考生只要不緊張,並熟記路考的口訣,相信幾乎都可以取得駕照。 但實際上呢?這些只靠口訣過關的考生,在取得駕照後又有幾個人真的敢開車上路?又有幾人真的具備了能開車在大馬路上行走的能力、膽量與經驗? 設置條件的原意是要用來篩選出適合的人、事、物,但若一味的只依靠條件來篩選,那麼最後只會培養出一堆符合條件,卻上不了抬面的新生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