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被迫租屋的經驗使我學到一個重要動作就是無論發生什麼房東造成的不佳狀況,如果想繼續住就忍住不要告訴房東.因為房東多半都是裝做樂意幫助房客改善環境的,實際上內心幾乎都嫌房客是麻煩製造者.
今年租的房子除了房東假環保.假......一大堆,每天洗澡時除了我要謹慎的不要碰到發黑霉的浴室牆,最煩人的就是不知道如何才能有效避開頭頂上那不彎腰或屈膝使自己矮20公分就會碰到我頭頂的毛巾們.一旦被弄到頭,只好用水再洗一下頭頂,真是比忍臭分類她們長蛆的未分類垃圾桶還使我感到快煩死啦!我真想不通,不包括我,才3個人(其中一個是房東),發霉的浴室裏就掛著11條毛巾+1條浴巾,她們還都是有男友的年輕小姐,我的天...如果以後她們成家,那個家一定很恐怖.難道現在的年輕人都這麼沒衛生觀念啊???
我想,我以後應該忍功了得.再怪異的婆婆大概頂多是集眾怪女房東缺點之大成吧.
更正一下,我算錯了:是11條毛巾非9條......根據觀察可能半數為房東擁有.......
對了,沒料到週末晚上11點後還會意外出現房東男友和室友男友出入浴室門口與她們臥室的情況...打算睡覺之際忽然隔壁出現男人聲,我想:我不是住在限租女性的房子裡面嗎?....嚇死我了:會不會有天洗完澡門口忽然等著一個陌生男人啊???她們的男友會不會來偷東西?人,比鬼可怕多了.
我想起之前有一間被租出去的房東說他好心告訴我他們隔壁棟有一戶大樓房間是"比較雜你不適合"的,我猜可能是比這狀況更商業的吧!歸納起來,凡是沒被房東規定不准帶男友的屋子,都會出現"不知今天是哪個房子外面的男人進來"的情形.這是很多只租過好屋的人們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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