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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防止門口亂停車的絕招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3.12.01  天氣:  心情:
家門口常被亂停車
鐵門 l 水泥斜坡(約2公尺) l 馬路(約2公尺) l 機車道 l 汽車道 l

我家門口大概像上面我說得這樣,從鐵門一直到機車道線約4公尺我家都有土地所有權(且每年都在繳稅),

政府並未徵收成道路用地,我家一樓是做生意的,每當休息沒營業就會有隔壁餐廳的客人來停車,甚至停到

水泥坡上,造成我家摩托車無法進出 ,對面其實有繳費停車格以及一些免費停車格,隔壁餐廳客人幾乎都不

停那邊,而停到我們這排住戶的家門口,
不知道是否可以放一些禁止停車的告示牌在家門口禁止人停車??或者可以怎樣是合法的做又能讓人不能停

車??
隔壁住戶曾經報警請拖吊,但是警察都說不能拖吊?


~其實 這個問題很簡單 只不過有些人都不懂可以這樣做
如果你家有遮雨棚 可以把它展開 然後在遮雨棚的兩端伸縮臂上各綁一條繩子垂下來距離地面150公分高

距離門口也是150公分寬的位置 然後去買一支竹竿 把這兩條繩子綁在竹竿上......接下來 把你今天洗好

的衣服 用衣架夾好全部掛在竹竿上晒衣服 剩下一個機車可以通行的走道 衣服的邊緣剛好在門口接近2公

尺的位置 然後在最外面的衣架「前後兩端的位置」各掛一張45公分的紙板 上面不是寫著一件多少錢 而

是用黑色奇異筆寫著「禁止偷竊」四個大字 相信這些駕駛看到這兩張紙牌 心裡肯定五味雜陳 如果把車

停在旁邊 不知道會不會被當成小偷 額頭出現三條線 然後一臉做賊心虛的樣子 乖乖地把車開走
你掛著衣服的位置高度與寬度不會妨礙到行人 也剛好讓這些不識字又沒衛生的汽車如果勉強停下會壓到

機車道 這樣那些欠罵的傢伙就會乖乖開走 如果那種皮蛋吃太多的駕駛照樣停車不管你的法寶 當他的車

輪壓到機車道裡面時 你就可以合法打電話請求拖吊 保證讓這些豬頭的臉變紅燒豬頭
在自己家門口曬衣服 只要是在合理的範圍 就算交通部長大人路過此地 他也不敢叫你把衣服收起來 因為

地上沒有障礙物沒有路霸問題 哪個行人眼睛放在口袋或是低頭滑手機不小心撞到衣服也不會受傷 這招是

我 自己想出來的絕招 比用花盆那種老套高明許多



機車交通事故及法則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本人在上星期在十字路口與一台摩托車相撞,本人也是騎摩托車,本人所行駛的道路為街

,對方是從巷子衝出來的,當我發現對方時緊急煞車但是對方還是撞到我車頭導致兩台都翻車,此十字路

口沒有任何號誌,當時我的速度約30-40左右所以緊急剎住,但是對方都沒有煞車才撞上來,如果當時我

沒有剎住,撞擊點將會是直接撞我身體。當時對方想要各自處理,

~對方立場不穩想要「各自處理」意思是 「裝作沒發生事情」而不是「和解
」對方想要逃避責任 所以要報警處理


但是我當時肩膀痛到舉不起來所以就立刻叫警察,在警察來前,我們雙方已經先將摩托車立起來,警察到

場做筆錄時,我問警察哪條是主要道路,警察說你在街,他在巷所以你說哪條是主要道路呢。

~照理說 「街」比「巷」有優先通行權 但是交通規則是以「幹道」與「支線」為分別「路權 」的範圍

所以在這種小街道和小巷道 無號誌燈 沒有所謂路權分別 請問:那個十字路口有閃燈嗎? 如果你的街道

閃黃燈 他的巷道閃紅燈 那麼就有路權分別的規定 閃紅燈的巷道要讓閃黃燈的街道先行



等到救護車來後,我到醫院檢查,又有另一名負責此案的警察就說沒有所謂路權問題,只有誰需負的責任

比較多的問題,真的是這樣嗎?

~沒錯 如果沒有裝一盞閃燈號誌的小叉路就沒有路權問題 因此 當他撞到你 就是他要負擔的責任比較重

「7成」而你要分擔3成


難道機車從巷子衝去大馬路給車撞,也沒有錯嗎?


~當然有錯! 道路是有等級分別的 只是這個警察沒有說得很清楚~幹道與支線的差別


這樣不就等於路他們家開的,他要怎麼騎都可以,大家都一定要讓他,那何必要任何號誌跟街道標示了?


~所以 看初步分析研判表就知道誰的責任較大


警察說30天內如果我們無法私下和解,就到警察局做筆錄,因為我肩膀韌帶撕裂跟骨折所以目前在家休息

,對方也沒有跟我聯絡,所以到時我打算到警察局做筆錄,請問在這種情況下,誰的責任歸屬會比較大?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告知,謝謝


~當然是他的責任比較大「7成」你要主動打電話 不要讓他拖延時間「半年內提出告訴才有效」 先問強

制險如何處理 如果他不和解賠償你的傷勢 你可以告他「過失傷害罪」你要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作為提

告的證據
幹道優先通行.號誌燈管制..轉彎車撞到直行車... 類似那樣才有路權問題
如果 小叉路的直行車撞直行車確實沒有路權問題




車禍鑑定研判表看不懂"急知道"
我方:超車時再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超車
處罰條例第47條2款


~雙黃線禁止超車


對方: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肇事致人受傷
處罰條例第60條2項3款及第61條3項

~雙黃線禁止迴轉.


請問這種狀況下誰對誰錯? 有沒有百分比可以知道誰對幾成誰錯幾成?


~本來是他的錯責任很重 「8成」 但是你又犯錯「雙黃線超車」抵銷他一半的責任 所以你們責任各半

註:我騎車他開車
他是在雙黃線左轉但未打方向燈 爾我是在他左邊超車

~沒有註明誰是「主要肇事原因」意思是你們各負擔1/2的責任



剪髮溝通不良是顧客不懂表達 而不是設計師聽不懂

其實 一個優秀的設計師 他會判斷該剪哪種髮型 不需要你指揮

你只要確認基本長度即可~「瀏海長度」「兩側長度」「頂點長度」「漩渦點

長度」「頸部長度」確認這5個基本長度即可

至於斜度與厚度 可以讓設計師自行發揮技術 說太多太複雜反而弄巧成拙


麥克揚大師傅 建議


同向直行前車突然左轉,誰的錯?
我騎機車與前面機車同行直行我於前車左後方,在快到十字路口時前車突然左轉,我閃避不及撞上,該路

口沒有二段式左轉標誌,有報案,但對方一直怪我撞他,我機車有損壞需維修,電話告知對方請對方詢問

保險公司後回電,但一天半過去都未接到回電,請問?這樣的責任歸屬是誰的問題?


~首先要確認這個十字路口有無號誌燈管制中 問題沒說清楚 無論有無號誌 在十字路口前應該減速慢行

你在該處超車是你的錯! 而他有無提早30公尺打方向燈 如果沒有的話 他也有錯 請問:他有無按規定打

方向燈?

**我會在前車的左後方是因為當時對方車速很慢,我要超車但已接近時對方才突然左轉


~所以 騎機車要保持安全距離 不可以並排騎機車 雖然說直行車路權很大 但是只限定在速限內的直線道

路上 如果在號誌燈下 行人穿越道 或是叉路口 直行車都要減速慢行 若是沒有減速慢行 直行車也要負擔

1/2的責任


請問如何切菜切得快
我學徒一ㄍ月多,還是切得很慢不順手,右手切菜左手都不會很適當的快速接連後退......想請問各位過來人如何練比較有效果。


~切菜時你的菜刀尖端「末端」要頂著烏心木板「鐵木」最硬的切菜板 把尖端當作支點才能快速省力 才容易切斷 左手輕輕按著就好 如果是圓形的菜 切到快要結束前 要轉向放平先切直徑 再將半圓的平面放在木板上切成兩塊 這樣才不會翻刀切到手指 菜刀的刀刃要接近水平 才會快速 如果是磨損的菜刀變成「圓月彎刀」時 切菜當然不容易切斷 有些師傅故意不說 讓笨笨的徒弟切菜切很久都不會開竅 其實菜刀要很銳利才好用 左手不可用力 才不會切到手 右手拇指要頂住菜刀的左側面 食指靠在右側面 這樣握刀才不會翻刀 用中指.無名指.小指握著菜刀柄


葉子對折厚一點練習切有效果嗎?還有怎樣把絲切的平均。ps:不要紅蘿蔔,因為練完會浪費。

~練習用圓滾滾的根莖蔬菜 才會進步 尤其是芋頭.蘿蔔.馬鈴薯.甘藍菜.胡瓜.南瓜等圓形的菜比較難切要多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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