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619128
 超自然小羊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放下一切才能解脫煩惱自在生活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恐龍法官是過失傷害的間接加害人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台灣人駕駛技術不及格教練要反省
作者: 超自然小羊 日期: 2013.12.10  天氣:  心情:
加水電池加超市販賣的純水可以嗎
加水電池加超市販賣的純水可以嗎 ?



~新的電瓶是可以加入逆滲透淨水器的水接近純水 其實 老舊的電瓶要加專用的電瓶液「弱酸性」才不會

讓老舊的電瓶導電能力變差 電瓶液可以讓電瓶充電的效率提昇
超市的純水有加鈉「鹽」理論上不可以加入電瓶作為補充液體



請問紅燈變綠燈的前幾秒越線算不算闖紅燈
在新北市環保署(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那裡原本在線內等紅燈,看見斑馬線的小綠人已變小紅人,而且雙

向的汽機車都停止,所以心裡想說要變綠燈了所以有往前騎,因為我要左轉所以勢必要比直行車早一點起

步,想問那裡有照相機嗎??這樣算闖紅燈嗎?



~現在的大型十字路口紅綠燈都有紅燈緩衝秒數1~2秒「兩邊有重複約2秒都是紅燈」 這是為了防止提早

起步的擦撞事故 凡是紅燈尚未變換為綠燈之前越線 都算是闖紅燈 沒有任何理由申訴 也不可以陷害小綠

人「小綠人是管制行人用的」它和駕駛無關



車禍擦撞對方撞人撞的理直氣壯我該如何申請理賠
某晚,我開車前往朋友家,因前方有車輛在閃黃燈路口停車,
故我停在其車後,意想不到的是前方車輛竟然忽然倒車撞上我的車!
下車查看,
對方竟一開口就是:妳是怎麼開車的?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 這個案例又說明一個事實 那就是 通常在交通事故現場 先發飆開罵的人通常都是沒

理性的瘋狂駕駛 又是一起「惡人先告狀」的實際案例
她怕因為闖黃燈肇事怕可能被開罰而立即退回停止線 這是很危險的動作


我說:「小姐,我都沒動!是妳自己倒車撞上我的車耶~」
對方:「妳看到我倒車是不會按喇叭嗎?」

~你沒有錯 也不必按喇叭示警 因為你在他後面 該按喇叭的是他的責任 他這是強詞奪理 我最討厭這種

無理取鬧的人 知識+的網友會支持你的


我說:「妳倒車都不用先看後方有沒有車有沒有人嗎?」
......跟對方在路邊大吵,路人圍觀中......

~根本就不用跟他吵架 事故中的解釋都是多餘的 事故要看證據.立場與路權


最後,不想跟對方再繼續在路邊大吵,所以我報警了!車上行車紀錄器因當時只顧吵架忘記熄火 所以,車禍

畫面檔案被覆蓋,還好,我已請朋友幫忙恢復,現已有撞上我的畫面~我該如何提告?

~因為沒有人受傷無法控告「傷害」 所以你可以告他「毀損」以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賠償的方式為之 汽車

被撞的部份由強制險另外加保的部份理賠

2013-12-10 03:37:07 補充
你的車是在紅綠燈下靜止狀態被撞 對方要負擔全部責任100 % 如果對方在你報警之後開走 再追加一條

「肇事逃逸」的罰則

對方是「強詞奪理」「歪曲事實」「顛倒是非」「咄咄逼人」「得寸進尺」而不是「理直氣壯」

你要跟警察說要告對方「毀損」 警察會幫你向法院提出告訴 懲罰這個狂妄的女人



火災發生時.隔壁放置油漆導致助燃火勢?
我家發生火災.因為我家是木造房.矮平房.隔壁是透天厝.又在起火點放置油漆.才會發生大火時一發不可

收拾.


~起火點應該有現場目擊者證詞 在連結的建築物附近鄰居要找到目擊證人並不難 何況 起火點也不等於

助燃點


可是鑑識小組就認定我家是起火點.因為我先生抽煙引起的.鑑識小主組在床下找到一個罐口是壓扁的伯朗

咖啡的罐子為起火點請問壓扁的罐子有可能起火嗎? 附帶說明:我先生當天並沒有抽煙



~那個咖啡罐子是燒熔的或是壓扁的是可以用科學方法鑑定的 況且 起火點一定是最熱的 燒毀的痕跡也

最清楚「如果消防隊有即時出動消防車滅火 是可以找到起火點」 可能是煙蒂放在咖啡罐子裡面起火燒毀

床舖 床舖垮下壓毀咖啡罐子 溫度太高時 咖啡罐子 只有高溫沒有壓力時 不是不鏽鋼材質的那種不耐高

溫的罐子也可能燒熔變形 你先生有無抽煙那不是理由 因為證詞不能當證據 事件不會無故發生 所以 應

該有人隱瞞事實真相 根據經驗 會來知識+提問的發問者多數是受委屈的人 網友會幫你們找出答案 有問

題可以繼續發問 真金不怕烈火考驗
你沒說清楚~隔壁的油漆桶是放在他家的法定地板上 或是有超越你家的權利範圍呢?助燃不是主要原因

起火點才有法律效力

2013-12-10 04:38:51 補充
助燃不是主要原因 起火點才是法律責任的根據



~先打關鍵字「奇摩地圖」搜尋 找到奇摩地圖之後 把地址輸入奇摩地圖 找到正確位置之後 用印表機列

印 再把這張圖用網路攝影機拍照變成圖片 之後再用編輯程式修圖文字「A」的功能 註明「新泰綜合醫院

」與鄰近的目標名稱 的名稱即可完成作品



車禍肇事責任?
今天我開車停在對巷道買東西,買完之後,我要行使回自己的主線道,


~你是逆向停車有錯在先



後來有一台車,車速極快的(已超速)往我這邊行使過來,我是由西往東,而他是由東往西,當時他以為我過不

了,但我已過了,但他往我這車道彎了過來,從我駕駛座撞上去,兩者皆有喝酒,我酒測0.22 對方0.78 而我

跟我朋友都有受傷 我臉部及鼻子有撕裂傷 逢5針 我朋友因腦裡有血塊 在醫院觀察 而對方膝蓋小差傷
我想問的是 肇事責任 是誰對誰錯


~不是誰對誰錯 而是兩者都有錯 你應該駛回駛回正常車道 然後再迴轉才對 如果當時道路中線是虛線是

可以迴轉的 絕對不可以把開車當作腳踏車的習慣模式逆向停車 因為這樣而發生事故的比率非常高 所以

拖吊車會嚴格執行逆向停車拖吊
雖然你已經過了中線「確定嗎?」你自己說的不算數 證詞不能當證據 但是已經造成對方駕駛的心理壓力

況且對方酒駕 缺乏判斷能力 被撞已經不是偶然發生的事情 這個事故的責任各半 應該和解 情勢對你不

利 他會說是你逆向行駛 讓他閃避不及而撞上 不是故意跨越中線來撞你 所以你是肇事主因 而他超速是

肇事次因

如果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而我也告對方過失傷害 誰的贏面比較大


~如果提告的內容一樣 不用重複告訴 他可能會勝訴 所以你應該跟他和解 因為這是你先「逆向行駛」跨

越中線的問題



雙黃線左轉
各位大大好: 本人母親因在雙向 單車道中間有雙黃線劃分,因為對方直接要雙黃線左轉(有監視器存證),

導致母親與對方發生擦撞(母親為後方車),雙方都有受傷,對方竟然要我們負全責(獅子大開口) 母親無照

駕駛,對方也只有持汽車駕照(騎重型機車).....應該也是等於無照駕駛吧? 對方不調解 堅持上法院! 請

各位大大相助,提供有關知識解決!謝謝!!


~肇事責任與無照駕駛分開處理
對方在雙黃線左轉嚴重違規7成是肇事主因 你媽媽未注意前方路況與未保持安全距離3成是肇事次因 對方

雖然有汽車駕照 但是不表示他有機車駕照 還要再調查 未帶駕照不等於無照駕駛


同車道 同方向行駛 他在我母親右前方 直接變換方向左轉跨越雙黃線!!(是肇事主因嗎?)

~當然


無照駕駛.「越級駕駛」 強制險應該也不理賠吧,因為它只有汽車駕照,沒有機車駕照,不可能用汽車強制

險來理賠機車交通事故吧?


~強制險沒有分別是汽車或機車 它的全名是「汽機車強制險」而駕照與行車執照和保險都是分開設定的

只要有行車執照和保險都應該獲得理賠 無照駕駛另外處罰 無所謂「越級駕駛」他可能是未帶駕照 或是

駕照遺失那樣不等於無照駕駛 除非他是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 否則不可以被定論為無照駕駛
標籤:
瀏覽次數:19    人氣指數:19    累積鼓勵: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放下一切才能解脫煩惱自在生活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恐龍法官是過失傷害的間接加害人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