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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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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地獄 【第二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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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因果地獄 【第一殿】
作者:
琴雲
日期: 2008.07.29 天氣:
心情:
【第一殿】秦廣王
業證心明 自殺報應 因果路上 誤人子弟 悔之晚矣 離經叛道 居福造罪 自作自受 抱柱地獄 火床地獄
七日為一週期,古今中外都如此,例如西洋七日一禮拜。
生命之變異也一樣,一旦人命終後,未受報前稱為中陰身,
中陰身之壽命七日一變化,死而復生,未得投胎之緣,
頂多七七四十九日罪業審定,即發配各大小獄受報。
此期親屬為亡者修福追薦,令亡者最能受用其功德,可由劣地轉為勝地,因而稱此四十九日為慎終期。
此後百日、週年、三年仍可追薦,稱為追遠期。
七個七須經七個殿,百日、週年、三年,再經三殿,共計十殿,
故本圖又稱「十王圖」。年年祭祀,不忘孝德綿厚也。
一七為「第一殿秦廣王」,秦廣王心性至仁至孝,統轄人間壽命之長短,
一生功過經由各地城隍、土地、查察司會報本殿,由秦廣王親審宣判,
功過相當者,免受其刑直轉第十殿轉輪王處,或者按照其生前所造善惡發放投胎,
或男或女,或貧或富等承受其果報。罪孽深重者,發配各殿大小地獄去承受應得的酷刑以消業。
此時,秦廣王正審判著一件子媳不孝,遺棄老父案件。
夜叉拘來不肖子,他卻大呼冤枉,老父無奈的據實指責,其媳則慚愧自責,掩面哭泣。
在旁之城隍判官等陪審者,無不動怒,且舉其罪狀以供宣判。
慎終追遠民德厚,萬惡之極不孝人。
業證心明
孽鏡臺前無好人 狡獪奸詐難遁形
秦廣王,審案嚴明謹慎,且明察秋毫。
有頑劣罪犯,刁鑽狡猾,百般強辯,能說善道,執似是而非之歪理,死不認罪,並且直呼冤枉。
這類惡徒為數不少,其在世間如此,到陰間亦如此,惡習難改,常存僥倖之心。
此時,秦廣大王也懶得與其費辭,喝令鬼差,將狡猾罪犯,押解到大殿之右「孽鏡臺」前,
照照其生前一切惡狀。其所作所為,全都錄在一鏡之中,幕幕呈現,件件不遺,
令這些罪犯個個臉色慘綠,不得不伏首認罪。
孽鏡臺高數丈,嵌於鐵壁之中,愁雲深鎖,陰森可怖,
一旦罪犯押解鏡前,隨即現形,從生到死,種種罪孽巨細不遺,
尤其是忤逆不孝,欺師叛道,忘恩負義,唆使犯罪,殺人放火,或姦盜行騙,
或蠱惑群眾而導致戰爭等,清清楚楚,幕幕歷歷,並列出應判之罪,應受之報應等。
唉!「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人之一生,短短幾十春秋,為了臭皮囊,或為了私慾,竟然如此,
一旦原形畢露,連押解你的小差役都瞧不起,棍棒鞭撻侍候,
那管你生前權位尊榮,冢財萬貫,名門貴冑,其苦痛哀號之聲,並無二致啊!
自殺報應
違天逆道負恩義 罔顧倫常無間報
我國古來治國,首崇孝道。人無孝道,行必失德。
若棄父母而不顧,焉能為天下蒼生立命呢?故舊時代官府以「忤逆」為第一重罪。
即使誤傷父母,也不輕判,更何況弒父弒母之惡行呢?
蓋天下父母無有不疼惜子女者,故謂骨肉之親;然天下子女無不孝父母者,是謂天倫也。
當體念身體髮膚,來自父母,所流血液皆根源於祖宗遺澤。
況父母生我、哺我、撫我、掖我、栽培我、教育我,期我敦正品格,
成為家國之棟樑,為天下蒼生造福,光耀門楣厚澤流芳,
其恩之高,其義之遠,能不感念生命及身體之可貴,豈敢輕易毀傷呢?
自殘或輕生,是毀倫不孝之重罪,不仁不義不智不勇之行徑,
是弒殺父母愛心的行為,上無顏見列祖列宗,下愧對於子孫老小。
因一時衝動,鑄成大錯,不智不勇,實乃懦夫也,令人鄙視。
當知自殺之罪,必墮地獄,所受酷刑,難以言喻。
愚痴的人,誤認一死當百了,不知因果報應之可怕。
此種死法是受罪之始,由於臨死前內心之痛苦矛盾,觸動良心掙扎與不安,
這種不安即構成嚴重的自責,難以自恕,產生極度驚慌恐怖,令得魂魄支離散亂,
且每日不斷重現自殺時的極度痛苦與恐懼。
魂無歸宿,長達三年之久,然後入地獄受嚴判重刑。
在此三年之中,陽世親人設辦法事,誦經拔薦,供奉祭品,
一概皆無福消受,享不到一切迴向功德,悽慘狀況,難以想像。
再者,更有逼人走上絕路,或唆使散播教人輕生方法者,或販售自殺藥物器材者,
是違天逆道之至惡行為。其心狠毒者,往往得現世報,家人易遭不測,
其死後必墮無間地獄,並且禍延子孫不得安寧,因果之可怕,當慎思之也!
因果路上
天下之亂 始於知識份子失去良知
迷朦光中,幾個青面差使,押解一批罪犯,在寒鐵山洞穴中穿梭而過。
這批罪犯,個個衣冠楚楚,看得出其生前之顯赫與榮耀,從服飾穿著來看,有不同的階級與地位;
有的應該是政客,有的應是掌有權位的學者,在他們的神色之間,依然殘留幾分得意與跋扈。
孱雜人群中也有宗教人士、神職道侶,享盡人間一切福報,辜負眾生之供養。
此時個個神情凝重,似乎已嗅到「大事不妙」的氣息。
誤人子弟
善惡終經因果秤 舉頭三尺有神明
凡世間人,遭逢逆境時大多怨天尤人,處得意時就意氣風發,恣情行事,
處事待人接物全憑個人之愛憎與衝動,往往不遵因果法則考量,
全不思未來之因緣果報、福禍慶殃,或自暴自棄,或跋扈囂張,造下禍害而不自覺。
諺云:「善惡終經因果秤,舉頭三尺有神明。」
此時,陰陽查察司帶領一批罪犯,他們是曾在世間深具影響力之宗教家與教育學者,
讓他們瞧瞧在他們教育領導下的青年學子之現狀:縱慾放蕩,吸毒濫情,姦殺擄掠,
劫財劫色,亂倫忤逆,數典忘祖,渾渾噩噩,無所事事,心智迷惘,行為墮落者比比皆是。
其偏差觀念、錯誤引導,影響之深,禍害之遠,真是天地難容。
悔之晚矣
學不安道 空對聖賢
凡是於世上擁有地位聲望者,無非宿世修來的福報,方有今生之聰慧、靈敏與智能。
飽讀聖賢書,方受群眾之信賴與愛戴。
讀聖賢書,志在希聖學賢,當用於化民成俗,培育後昆。
遺憾的是,諸多學者教師,志在名利權位,以聖賢之道為登龍工具,
一旦得勢,輒自我膨脹,叛離聖道,標新立異而譁眾取寵,
蠱惑人心,壞人心術,導致滅經毀倫之亂象,罪不可赦也。
此時判官押解此類知識罪犯,跪倒經典之前,但悔之晚矣,準備下無間地獄吧!
離經叛道
巧謀油水千缸滿 辜負人間一片誠
從事社會教育者,或神職僧尼人等,其宗旨在服務人群,傳道解惑,導正人倫。
卻有一些沉迷貪慾,圖名圖利者,巧用身分騙財騙色,
或假托靈異符咒,行以怪力亂神,詐欺信眾,巧索供養。
有時信眾以真誠懇切心乞求誦經拜懺,以期消除業障,
他們卻高價計較,又敷衍了事,誦經漏字跳行,拜懺心不在焉。
不真不誠,豈能感應?破壞清淨莊嚴之儀軌,使信眾心存疑惑,更造口業,罪過大矣。
此類罪犯,影響社會對文化之觀感,引起人們對宗教之質疑,導致不信因果,滋生罪藪。
當知既為社會教育者,身披法服,不能淡泊世俗名利,
言行失檢,嚴重污衊聖道,扭曲因果,當墮無間地獄。
其人臨命終時,得不到佛力加持,受不到家人超渡,
遂經審判先押解於萬年暗室中,令其補寫跳漏經句。
此處陰寒無光,設有千缸火油,皆是罪犯生前不義之財所聚,
每人只許一線燈芯,在微弱燈火忽明忽暗且搖晃不定中進行補寫漏字,
一字一懺悔,一而再,再而三,重複補寫,待千缸火油耗完為止,再押往其他地獄受其酷刑。
唉!「巧謀油水千缸滿,辜負人間一片誠。」終究得不償失!
居福造罪
青燈如豆千斤油 難照黑心無道人
世間不少假僧道、偽牧師或領袖人物,學識崇高,位居極品,卻無心治世弘道,
只迷戀名聞利養,更不擇手段以達目的。如是之人,富於心機,能言善辯,
顛倒是非,玩弄因果,且排斥輪迴之說,興風作浪,製造衝突,挑撥矛盾,
以滿足其私慾。一面佯裝仁慈可憐,一面卻冷酷無情,多重人格,喜怒無常,
對社會做出至惡之示範,對世道人心影響深遠,傷害難以彌補。
導致世人不信因果,為非作歹忝不知恥,縱情墮落,忤逆亂倫,姦殺擄掠,無所不至。
噫!古人云:「身在公門好修行。」
身居福地,而不思得來不易,卻胡作非為,害己害群。
此類罪犯永墮阿鼻地獄,酷刑無間,報盡再受鬼畜之身嘗還欠債,方得超生人道。
自作自受
各人吃飯各人飽 各人因果各人了
地獄之中,隨時可見成千上萬夜叉厲鬼,血口鋼牙,眼如電光,
利爪如鋼鐵,箝制罪犯,押解拖曳至各大小地獄。
此類夜叉厲鬼,無一不是自己業力顯相;凶殘惡毒,無不是怨憎心而起現形,
今往何地獄受何酷刑,一一皆是造罪之加倍數呈現,絕非閻羅天子之設定,而是良心之譴責。
抱柱地獄
慾海無邊邪淫起 鋼床火柱是家邦
今日社會經濟蓬勃,思想開放,物質充裕,固然帶來方便與自由;
然不可否認也帶來生態失衡、道德式微、精神貧乏、人性墮落的後果。
導致人與人間冷漠無情,現實短視,又充滿了衝突暴力、濫情與墮落。
諺云:「萬惡淫為首,飽暖思淫慾。」邪淫能使國失綱常,民失良知。
今之世面所聞所見多是煽情事物,更有一批不負責任的「學者」,
公然鼓吹性自由、性開放、性自主權等論調,媒體更大肆渲染,
書刊、影帶、光碟亦大量傳播,或濫情派對等。殊不知為禍之大,殃及子孫何其深遠!
「慾海無邊邪淫起,銅床火柱是家邦。」當知萬惡淫為首,倡導罪尤深。
誘惑親犯邪淫者,至死習性難改,墮此地獄,身抱火柱,慘受炮烙煎烤,血肉焦糊,
成灰成燼,隨風復生,重撲火柱,週而復始,猶似飛蛾撲火,明知悽慘苦痛,卻情不自禁。
至罪消畢,投墮畜牲報,縱得人身,亦受貧賤多疾短命,及眷屬不貞之餘報。
火床地獄
一報還一報 冤冤何時了
《經律異相》云:「犯邪淫者,男抱銅柱,女臥鐵床。」
又《正法念處經》云:「喜愛殺生,燒、烤、煎、烹、燜、燻眾生肉,
或踐踏小蟲者,死後均墮此獄;受其刑苦,時間極長,非人所能想像。」
即便此罪消畢,倘有其他罪業,再墮其他地獄,一一受罪,直至罪業消竟。
殺生、淫亂,是地獄根本重罪,一切殺業都由貪、瞋而起,貪口慾,或瞋怒心而鑄大錯。
一切眾生誰願意被殺,誰被殺而不含恨?既含恨,誰不伺機報復?殺生尚且如此,何況殺人?
地獄乃公正廉明之社會,生前如何處置眾生,死後必然相同對待,毫無變通折扣。
[此引用 因果圖鑑 地獄變相圖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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