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46024
 最美不過初相見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疑人不愛,愛人不疑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高飛遠颺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不離不棄」
作者: 最美不過初相見 日期: 2010.10.01  天氣:  心情:
990830
明知道他們都不是好的人,但為什麼還是要喜歡那些騙子和包裏著甜蜜的謊言。

不能選擇一個,不說愛妳,但,卻也不離不棄的人,而一定要選一個,認識三天,就說愛妳,當妳驚訝的問,什麼?
他還耿直的說:對不起。
默默的更正:我喜歡妳。

當時,笑他傻氣。
原來,可能是他笑我呆。

明知,甜言蜜語都是假的,不聽我好像會死掉。
不能逗的我,賀爾蒙亂高漲,笑的花枝亂顫的,好像怎樣都進不了我的心。
很早以前就明白一個道理。
喜歡的人,和合適的人,不能選一個光是喜歡的人進入婚姻。
但偏偏,我又無法選一個不愛的人,先假設合適,然後,慢慢愛上他。
所以,我註定又用感覺去喜歡下一個人,一個又一個,一段又一段,只有短暫激情與甜蜜的,所謂愛情。
膚淺,幼稚而又不堪回首。
是對自己太有信心或是沒信心,為什麼會相信男人會很快愛上自己?
因為維尼小熊也是這樣阿!所謂一見鐘情。
那維尼小熊是真心的嗎?
起碼也趕不跑。
「不離不棄」這四個字,非常感人,需要時間,或生命來證實。
標籤:
瀏覽次數:182    人氣指數:1782    累積鼓勵:8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疑人不愛,愛人不疑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高飛遠颺
 
住戶回應
 
時間:2010-10-01 23:50
他, 44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