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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被拐走的初夜..(讀完無言)
作者: 曉風 日期: 2014.08.29  天氣:  心情:
被拐走的 初夜
2014年08月29日 更多專欄文章
一時好奇下載了時下熱門的社交軟體,因而認識了路克─某飯店葛姓業務副理,射手座的他崇尚自由、愛獨自旅行、與三隻貓獨居,平時工作繁忙,閒暇時會寫作、調酒獨飲。我們興趣相似,喜歡自助旅行、西方文學,聊了幾次後他約見面,我也爽快答應,但言明是想面對面聊天,絕非約炮。

直率坦白 強調不劈腿
路克大我10歲,第一次見面開了一台銀灰色的Nissan來接我,我們聊得還算愉快,他把隻身遊歷印度、土耳其、尼泊爾、緬甸等國的冒險故事講得有聲有色。他也傾訴,30出頭的男人,朋友一個個有了家庭後就消失了,平常蠻寂寞的。我好奇他為什麼30多歲還不結婚?他表示交往過很多女生,但認真長久的沒幾個,久了也就沒特別想婚了。他強調雖然女友換很快,但從不劈腿。我對他過往的情事其實不感興趣,但他直率坦白,對於曾做過的壞事也不避諱,讓我相信他所言的一切。
第二次見面,他就向我另類告白:「我喜歡妳,但是……我們不可以!」在我還沒搞清楚什麼不可以前,他就試圖吻我,我拒絕後他才解釋,因為我們年紀差距大,我才22歲,還在讀書,他覺得繼續發展下去會很辛苦,但那晚,他邊重複著不可以,邊一再嘗試吻我。
隔天,他傳給我一篇題為「偶然」的文章,內容是他對於我們的關係進退的掙扎。他一方面自詡為「成熟負責任的大人」,應在雙方尚未深陷前停止交往,另一方面不願放棄我們如此「偶然」相知的緣分。文章極做作,穿插著生硬的引經據典,而且明明才初識不久,他卻把我們寫得

再來一次 只有異物感
像在玩火。和閨密吐槽一番後,我對他表示,畢竟才見面兩次,順其自然就好,何必一副飛蛾撲火。
撇開做作的文筆和他其它的幼稚科幻作品,路克愛美食和到處跑這部分倒是與我契合,他總是空出一整天開車帶我出遊,於是,他用一次次約會踏青把我留住。
第一次開房間前,我因為沒有過性經驗,也沒有很急,十分猶豫要不要把第一次給他,他便答應我不做到最後一步。過程沒什麼歡愉感,我以為是因為全程都在體外。
第二次開房間,我仍舊遲疑推拒,表示若我們再次只做半套,他也不會真正享受,這時他一臉尷尬:「上次有進去啊……妳完全沒感覺?」我才恍然大悟。但這次雖然知情全套做完,卻也只有「異物感」,令人失望。
朋友聽到我的初夜經驗後大笑,要求看路克的照片。我和他沒有互加臉書好友,我也一直不以為意,只瞄過他的臉書大頭照。不料朋友竟無意間發現他與一個女人在緬甸旅遊的相簿,他們狀似親密,我進一步連結搜索後,確認了那是他老婆。
一個獨身主義者瞬間變成有婦之夫;他口述每次的單人旅行,都是夫妻甜蜜出遊;那三隻他從小養到大的貓,其實是婚後和老婆合養了一對,生了隻小貓;「偶然」根本不偶然,是蓄意騙色。
我憤怒至極,隱忍幾天,他約我跟他妹和朋友唱KTV,竟毫不擔心露出馬腳。我赴約,把他叫到星X點一樓質問他是否已婚?他臉部神經抽搐,無言以對。一小時後他出現在我和朋友喝酒的酒吧外,再次開始油嘴滑舌,他道歉、想彌補、說他對我多用心,還要我打他出氣,但我僅轉身離開,結束了社交軟體奇緣。
後來我發現他臉書的照片已全設為只有好友可看,可憐下一個被他騙色的女人,臉書已無跡可循,而朋友最常安慰我的話是:「這人做炮友都不值,做愛沒感覺,不如自己塞棉條。」
青一色╱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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