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街上閒晃,經過十字路口時,差一點被一輛不長眼的轎車給撞上!
可惡的是,開車的痞子跟他女朋友好端端的坐著,
完全沒露出一絲抱歉或不安的表情,當然更不可能下車說一聲對不起啦!
我倒反而覺得那痞子是故意在測試他那車子的剎車性能..........
而我一時被嚇到,只能轉過頭去瞪他們,用不悅的表情,丟下一句"搞什麼"...就走了!
現在想起來,應該走過去,用我的包包,重重的摔在他光亮的引擎蓋上才對!他應該會很心痛.....
可是,我每次都是事後才想到要怎樣怎樣,
就像carei講的:像我們這種,永遠當不了伶牙利齒的人.....
結果每次遇到不公不義的事,就只能吐血在心裡!
為什麼在台灣,越是開高級名車,開車人的水準往往越是成反比?!
每次看到那些賓士,BMW之類的又在巿區呼嘯而過,完全不甩紅綠燈,也不顧別人的死活,
心裡就咬呀切齒:這麼假掰,最好撞死算了.........
想起住在日本時,街頭來來往往的幾乎都是像我的小黑一樣,小小的廂型車,
不用說完全看不到進口名車!
過紅綠燈時,不管車陣再怎麼長,人潮再怎麼多,車子一定會禮讓路人先走!
(紅綠燈的秒數至少有90秒)
當然更不可能有滿街亂停車的現象!
.............親愛的警察杯杯,請問你們到底都到哪裡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