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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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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殺人則死?
作者:
黎明之光
日期: 2017.06.10 天氣:
心情:
彰化一名施姓男子,去年3月間在新北市槍殺因家暴離家的妻子,導致妻子慘死,施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施男為求輕判,8日開庭時找教誨師證明他為亡妻立牌位、抄佛經,顯示自己有悔意,但檢方仍請求重判,全案將於7月20日宣判。施姓男子有家暴、性侵等前科,他的妻子因不堪長期家暴,曾向法院申請保護令,並趁施男因性侵案在押時,逃往新北市汐止區落腳,同時訴請離婚。去年3月間,施信誠懷疑妻子外遇、墮胎,遂持槍北上,闖入妻子工作的寵物店找她談判,但才交談17秒就以行刑式手法朝妻子左額頭開槍,妻子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施男則在逃亡5天後向警方投案。全案一審時,法官認為他良心未泯,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上訴由高等法院審理。施男二審開庭時,為求輕判,一改一審開庭時嗆法官「想判死刑,你也不敢!」的囂張態度,當庭向妻子的妹妹道歉,說自己「錯得很徹底,十二萬分的對不起」,8日開庭時更找來林姓教誨師,證明他為亡妻立牌位、抄佛經,想藉此表示自己已有悔意。對此,檢方仍提出質疑「抄佛經就有懺悔之心?」,法官也問林姓教誨師,如何分辨施男不是為逃死而抄佛經,教誨師則表示「沒想這麼多」。
一早讀到這樣的新聞真令我憤怒又無力
事情背後的真相如何我們無法全然知悉
但只讀新聞真覺得這世間難道還有天理
一個凶狠男子家暴還刺死了自己的前妻
只因他心中充斥前妻外遇與墮胎的懷疑
問題是情份都已斷離對方的事干他個屁
事後竟還想假裝後悔想繼續活在人間裡
沒將他千百鞭刑伺候已是讓他得到便宜
法官一定是恐龍否則怎會只判他個無期
這時就好懷念古代殺人則死的簡單道理
再怎麼後悔終該要將自己行為後果擔起
有膽子氣憤殺弱女子卻沒有償命的勇氣
再多的對不起難道就能將所犯的罪消弭?
而連該主持正義的法律也在將罪犯包庇!
我讀了這樣的新聞真的只能浩歎與氣極
唉,除非背後真的有我們不知道的秘密
除非那位女士也曾經將那男的狠狠刺激
才造成最後男子只能用暴力為自己出氣
因我也知伴侶交惡絕少是單方面有問題
我也聽說過隱性攻擊是女子善用的武器
所以我生氣歸生氣最終理智還是沒缺席
但目前一切也都只是記者在唱著獨角戲
我們通常也都容易就被新聞報導牽著鼻
所以我總是希望真正的真相能夠被明晰
但又有誰明白真正的真相要去何處尋覓?
或許只存在那男的良知和女子的大體裡?
或許都已隨人間的塵沙在風中四處飄移?
或者這類事件已是命中注定將永不止息?
PS. 唉....一早就被一則社會新聞弄得氣急敗壞.....但也有些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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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6-10 14:01
她, 64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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