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公司要發年終獎金時,煩腦又要開始了,要參考一大堆評量表,如工作績效、配合度、出席率、專業技能.....才能決定給你多少ㄋ?個人覺得有失公平性?因取決於當事者的感覺、心情... 為什麼不仿效外商公司1年固定發14個月薪水,而沒有加發年終獎金這項.應在平時把表現好的員工就獎勵,不好的員工就淘汰,生生不息,這樣公司員工才有競爭力,管理者也好管理,以避免 得”一粒屎壞了一鍋粥ㄚ~”
公平是人訂出來的.所以我煩腦ㄚ~ [:6]
員工當然希望越多越好;老闆ㄋ?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