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後知後覺的她,直到對方自動招供, 才知道他已有新歡,卻還是不肯放手。 為了挽回感情,她放棄自尊,拜託他不要走, 等同於宣告:我可以接受你劈腿,只要你不離開我。 她的想法有兩個階段: 第一是,就算我得不到,也絕對不要讓你和第三者高枕無憂; 第二是,只要你不離開,我就還有一絲希望、一點機會,把你搶回來。 這幾乎是所有女生,發現男人劈腿時,卻不肯分手的典型反應。 很明顯地,理智的旁觀者,看得很清楚, 真正的答案是:兩者皆有.....她在懲罰自己、也在懲罰對方。
這種做法與其說是懲罰,不如說是報復。 當情人劈腿,還要以愛為理由,不肯分手, 根本不是懲罰,而是把報復化妝成愛的樣子, 不但蒙混自己、也欺騙別人。 當對方背叛,無意回頭,你還堅持不肯分手, 這很明顯是報復、不是懲罰。 而且是「歹戲拖棚」,拖得愈久愈難看, 到最後會連自己都不屑一顧。 放手,永遠比分手愉快,而且有尊嚴。 當愛已經走到盡頭,你依舊遲遲不肯分手, 這根本懲罰不了對方,也改變不了事實。 總有一天,他還是會離開。 因為,愛已經先走一步了。 ps.日記只是日記 不代表寫的是我個人的事情 過多揣測,只顯得很自以為是 而你 更不可能是我日記中的主角 不需要對號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