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915792
 蕪馨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隨寫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人生
作者: 蕪馨 日期: 2015.10.30  天氣:  心情:
人生的選擇權從來就不在他人手上,
當妳縱容他人決定妳的人生
妳已經打開地獄的入口   阿門。


沒有勇氣改變就不要靠腰自己的處境。



不知道第幾次聽到 她被家暴的消息了 

悲傷不是沒有  氣憤不是沒有 

甚至提出不少的管道可以解決她的處境 



但她就一句  " 跑不掉 " 

" 想想孩子  妳就會懂我 " 



老實講 .... 我還真不懂 

自己的權益自己爭 

不想改變就不要喊著痛苦 

妳只是享受別人給妳的溫暖



真的不能改變嗎 ??  愚公都可以移山了 

我都能從小媳婦變成諧星了 ?? 



如果我沒有勇氣改變....

我仍舊是被老妖踩在腳底的人 

我仍舊會羨慕能搬出去自由自在的人 

我仍舊會怨天尤人

我仍舊會是八點檔裡的小媳婦 



我   不    想   



所以我抗爭了   我提出我的想法了 

即便這過程很痛   很難受    但終究是過去了 

我從來都不覺得離婚有什麼 ?? 

價值是自己本身   不是外在的身分 

不離  是因為問題的來源是可以被解決的  

所以我努力的把癥結點改善   

或許在別人眼中 我不孝順    會頂撞婆婆 



又如何呢 ? (攤手) 

我知道我做的是對的事  

當自己放棄自己的尊嚴    又怎麼奢求別人尊重自己呢?? 

要先把自己當人才能被當成人對待 



所以妳說的問題根本不是問題 

妳只是不想改變 



既然妳要當悲劇英雄   我也無力阻止了 



將來  如果再次聽到妳家暴的消息

請妳不要怪我太冷漠 

我只是麻痺了 .......... 







標籤:
瀏覽次數:303    人氣指數:2303    累積鼓勵:10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隨寫
 
住戶回應
 
時間:2015-11-02 06:55
她, 36歲,雲林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1-01 23:55
她, 46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1-01 23:49
她, 46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1-01 23:32
她, 46歲,台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5-10-30 20:35
她, 36歲,雲林縣,家管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