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勉强 員工的離職,也許為了私人原因,也許因為一時誤會或睹氣, 總之, 並沒達到離職的充分理由,可是他卻堅持離去。 我常常想,他一定有更強烈離去的理由, 於是不勉強他,讓他離開。
假如一時衝動離開是個錯誤,就讓錯誤買到經驗好了。 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情,一個曾經海誓山盟的婚姻,走到盡頭, 一方提出分手的時候,另一方也不必勉強去挽回,更不用再三尋 找原因。 離開總有離開的理由,也許那是長久以來,無數衝突的累積。 其實, 連生活上瑣碎的事,都不需勉強。 像喝多少酒、吃多少 飯菜,主客之間也都不要勉强。
不勉强,大家才輕鬆
不是我照的 轉貼分享ㄚ~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