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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危機潛藏的家庭
作者: 德蔓 日期: 2012.07.31  天氣:  心情:
我們的心理學根基業已動搖,
我們使用表達過去世界的語言
來掌握今日世界的意義。
過去的生活
看似更為接近我們的本性,
但其原因只是:
過去的生活
更為接近我們所使用的語言罷了。
──Antoine de Saint Eaupery




羞愧感:靈魂之病
  許多家庭規則具有傷害性及羞辱性。它們破壞孩子的內在統整,而帶來羞愧感。

  高夫曼(Gershen Kaufman)所著《羞恥心》(Shame)一書中的定義:「羞愧感是一種靈魂病,是對自我產生最尖銳的痛苦之感。它或許出現在我們受到羞辱而呈現的怯懦,或是挑戰失敗之時。羞愧的心情是一種內心的傷痛,將我們與別人隔離開來。」

  高夫曼認為羞愧的心態否定完整的人性,是許多心理困擾的根源。諸如:憂鬱症、孤僻、自我懷疑、偏執,甚至強迫行為、精神分裂、完美主義、自卑、自戀、邊緣性人格等,其中皆有羞愧的心態作崇。

  基本上,羞愧感是一種完全的自我否定,鑄成於我們早期與人相處的原始經驗,也影響我們生活中的各種人際關係。

遺棄導致羞愧
  遺棄是「一種夾帶著強烈的情緒虐待、忽視及黏結性親密關係」的暴力。在這種定義下的遺棄經驗,會對兒童的自信造成很大的傷害。

  有的父母在教養孩子時,基本上是用各種遺棄的方法來控制他們,而孩子從中學到羞愧。父母遺棄孩子有以下多種方式:

1. 放棄撫養孩子。
2. 以不妥當的情緒示範,教導孩子如何表達情感。
3. 對於孩子的情緒表達不給予回饋。
4. 不滿足孩子發展中的依賴需求。
5. 對孩子施以身體、情緒、精神以及性方面的虐待。
6. 利用孩子滿足父母自身的依賴需求。
7. 利用孩子維持或勉救婚姻。
8. 父母企圖對外界隱瞞或否認他們見不得人的秘密,以致於孩子為了平衡家庭而奮力保密。
9. 不陪伴、關心及指引孩子。
10. 父母的行為不端,使孩子蒙羞。


假我出現
  一旦內心有了羞愧的聲音,面對自己便成為一種痛苦的經驗。基於補償心理,人會創造出一個虛假的自我,以便讓自己生存下去。「假我」可以保護自己不去面對真實自我的痛苦及內心的寂寞。

  成千上萬的成人,說話及衣著看似成人,但事實上都只是個「大」孩子。許多為人父母者,也隱藏著充滿羞愧的內在,不敢面對真正的自我,而且他們也曾被自己的父母遺棄過。這些表面長大而內心不成熟的人管理我們的學校、教堂,甚至政府,而這些不成熟的人所教養的孩子,將來也會成為不成熟的成人。

家庭規則
  許多教養孩子的規則得到宗教及教育系統的肯定與支持,所以變得神聖不可侵犯,以致於質疑這些規則彷彿是一種冒犯。

  現代人眾多強迫性上癮的生活方式,正是源於羞愧感以及之後伴隨而至的孤單和心理麻木。

  現在我們沒有選擇餘地,必須打破禁忌,運用家庭系統的新知識,重新評估我們的家庭規則,否則危機難以解除。我們必須轉換那些家庭規則,以解決我們的強迫行為。

強迫性/上癮行為
  強迫性/上癮行為的定義是:任何一種與情緒改變有關,且對自己生活有害的行為。這個定義幫助我們了解,並非只有酗酒和吸毒才是上癮行為。事實上,在工作或宗教領域裡,也有類似的成癮問題。

  當我們被虐待,會用自我防衛來保護自己。例如:壓抑自己的感覺、否認問題的存在、轉移憤怒到其他事物或朋友身上、幻想被愛、理想化或假裝不在乎、讓自己麻木冷漠,不再有任何感覺。

  當我們變得麻木、冷漠,某些上癮或強迫行為就會成為改變情緒的工具,它通常帶來舒服的經驗,讓麻木的我們感到自己仍然活著。例如:酗酒、吸毒、做愛、暴飲暴食等。另外還有一些改變情緒的工具,像是過度工作、瘋狂購物、賭博、看電視、強迫性思考等,這些行為雖然不像前者帶來明顯的快感,卻也都能轉移情緒。

  耽溺成癮已成為全美國的一種生活方式(或應說是一種死亡方式)。它是一種必須藉著不斷表現、獲得成功,或藉外在事物證明自己是快樂或可愛的死亡方式。上癮行為是當我們無法面對真實痛苦時的止痛劑;否則,我們就必須面對自己受傷的感覺。

害人的毒性教條
  愛麗絲.米勒(Alice Miller)在她的著作《都是為你好》(For Your Own Good)中,曾把陳腐不宜的家庭規則統稱為「毒性教條」。這本書的副標題是「兒童撫育中的凶殘及暴力」。「毒性教條」視服從為最高價值。在服從之外還有整齊清潔、控制情緒和欲望。

  米勒將「毒性教條」摘要如下:

1. 對需要照顧的孩子而言,成人就是他們的主人。
2. 成人像上帝,可以決定是非對錯。
3. 孩子要為成人的憤怒負責。
4. 父母犯錯可以免受責難。
5. 孩子在生活中的自主獨立,對權威的父母來說是項威脅。
6. 孩子太好強的個性要及早「化解」才好。
7. 管理孩子要早在他們不知道的時候就開始,以免孩子發現而抖出父母的行為。


  以上這些規則,如果完全遵守,家庭中的某人(父母)就能完全控制另外一些人(孩子)。

  「毒性教條」灌輸給孩子一些錯誤且未經證實的知識和觀念。這些錯誤訊息代代相傳,今日的父母可能不完全接受下述觀點,有些父母持有極端相反的信念,造成另一種不利於孩子的結果。例如:

1. 有責任感就會有愛。
2. 憎恨可因壓抑和禁止而消除。
3. 父母理應享有尊重,只因為他們是父母,而任何十五歲以上的人,不經訓練就能勝任父母的工作。(一個接線生為他工作所受的訓練,可能都多過許多為人父母者。)
4. 兒童不值得尊重,因為他們只是小鬼。
5. 服從能使孩子堅強。
6. 過高的自尊是有害的。
7. 較低的自尊能使人較有利他之心。
8. 對孩子溫柔(寵孩子)是有害的。
9. 對孩子的需要有所反應是錯誤的。
10. 對孩子嚴厲和冷漠,能讓他對現實生活有較好的準備。
11. 與其坦白說出心中的不滿,不如假裝欣賞感激。
12. 表現出來的行為比真正的為人來得重要。
13. 父母不能忍受被觸犯。
14. 人的身體是骯髒的。
15. 強烈的感覺是有害的。
16. 父母沒有欲望,也沒有罪惡感。
17.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


孩子的信念
  親子間有一種很微妙的關係,就是孩子對父母親的看法,是由父母教出來的。兒童們常「神化」父母,認為他們是全能的,如上帝一般偉大,能眷顧自己,只要有父母在,就不必擔心受害。

  這種視父母為神的信念能幫助孩子免於黑暗,亦免於死亡及遺棄的恐懼。然而,這種自我保護的代價是:孩子將父母神化和理想化的同時,也為自己建造一個培育羞愧感的困境。當孩子受到父母親的虐待時,都會壓抑自己,承擔所有來自父母的指責以及要求,因為唯有如此才能繼續擁有父母全能的保護。

  基本上,孩子們對於所意識到的威脅和無法忍受的情境,具有心理防衛的能力。佛洛依德稱為「自我防衛」,包括否認、壓抑、解離(dissociation)、理想化等。一個孩子越是在情感上被剝奪、有缺憾,他與父母在幻想中的連繫也更為緊密。也就是說,一個人越是被無情的遺棄過,他對家庭的依戀和理想化,也越加強烈。

  除了幻想以外,我們還有其他的心理防衛:

1. 夢幻枷鎖──否定事實,幻想美好,「我的家庭很幸福,父母慈祥手足友愛」,活在幻想中。
2. 遺棄之後──自我受到羞辱,「我很差勁,一無是處」否定、防衛、解離、情緒轉置。
3. 假我形成──在家庭系統中迷失了自己,「我只能按照腳本,演出固著而僵化的角色」失落真我,否定真感受。
4. 內射與外射──把父母的態度內射,再投射到別人身上(包括陌生人)用控制、求全、暴怒、挑剔來抵制心中羞愧的感覺。
5. 內化羞慚之感──內在的羞慚如漩渦般自動運轉,「所有的情緒、欲望、需求、都很丟臉」退縮起來,隱藏自己。
6. 耽溺成習──找到一帖止痛劑,「我在上癮的事情上,忘了痛苦」,形成強迫性上癮行為。


假我的發展
  孩子會依照父母對待他的方式來對待自我。如果他經常感受到羞恥,由於這些內心掙扎和分裂的過程太痛苦,孩子便被迫發展出一個假我──一個按照文化或家庭需求而塑造成功的面具,或是一些僵硬的角色。

  認同假我久了以後,就會忘記自己真正的感覺和需求,與真我逐漸分離;真我退縮到意識層之外,不容易再接觸到,而由內化的假我部分形成自我概念。孩子即使度過了充滿幻想的時期,仍然會一廂情願將父母理想化。孩子們相信這些假設是因為他們愛父母,與他們在情感上深深相連。

  被虐待的孩子父母的依戀尤其強烈,因為虐待經驗,使他們有較低的自我價值感,也不太相信生命具有選擇性。一個人越是覺得自己沒有價值,越對改變無力,越無力就越覺得沒有選擇。另外,越在心中接受不合理的假設,越對父母的話深信不疑,並將它合理化,以避免和父母產生距離。

  換句話說,如果我們希望孩子能夠思考父母所訂的規則是否合理,以及能真正的愛自己,他必須能在心理上和父母分開及獨立。

  進入青春期後,大部分的孩子會花較多的時間和精力在家庭以外的活動上,表面看來像是在反抗父母的命令,事實上,對家庭越存有幻想的青少年,越會投靠同儕團體。一旦過了認同危機,大多數青年又會重燃對家庭的依戀,過去熟悉的一切,包括父母教養他們時所用的那些規矩,又會令人很心安的回來了,於是,「毒性教條」被奉為圭臬而代代相傳。

由社會學看毒性教條
  矛盾的是,因為人們需要一個結構化的環境而創造社會,可是社會卻形成了合法的共識,反轉過來創造人群和影響我們生活。

  今日大多數的父親被資訊和機械性的現代工作世界所占據,以致於孩子和母親的來往相形之下過分緊密,而造成嚴重的婚姻及親密關係上的問題。社會上產生了許多厭惡女人的男人,以及愛得太熱切的女人,或許都是童年久缺父親陪伴的結果。

  兒童是我們最大的經濟負擔,要支持一個孩子完成大學教育,需要花許多錢。此外,父母親還得投注二十五年的心神在孩子身上,與他維持親密的互動關係。

  人類滿足於固定秩序的安全感,上帝在天上守望著人類,一切事物美好無邊,只要人類肯遵守自然的法則。這些法則已經輸入男人或女人的心中,多數人相信它們是永遠不變的真理。

  父母擁有無上的權威,他們的任務是教導孩子遵守上帝的戒律及人倫禮節。西方的父母認為孩子的情緒和自由意志,必須加以壓抑,也需嚴加管教,因為他們的靈魂是依上帝的形象所製,但是已被原罪污染,並且與生具有難以駕馭的動物性。

  今天看來,那個時代的大逆不道也許只意謂著具有獨立思考及意見而已。受到戰爭驚嚇的人們,在事後仍然擁護秩序和相信世界是可以預測的。人類一度沈醉在「世界進步乃屬必然」的幻想中,理性主義以及科技進步也都如此保證,然而,這些保證的理由及啟示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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