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其實婚姻生活中最容易產生摩擦問題的不只是個性,還有金錢。「貧賤夫妻百事哀」 這句話儘管貼切,但就算結婚的對象並不是窮小子或灰姑娘,即能擔保生活優裕無缺嗎? 許多擁有豪門背景、企業小開和另一半對簿公堂時,往往都在錢上面打轉。當你懷疑昔日 舉行世紀婚禮,人前恩愛得羨煞一堆老百姓,到頭來卻毫不留情面地惡言相向的「鶼鰈」 夫妻,究竟為了什麼?答案當然還是錢。
當期待和獲得的比例相差懸殊時,感想會如何?失望已不足以形容。婚前前夫答應將薪水 交由我全權處理,婚後立刻改口換成每月給固定的月費。姑且不論改弦易轍的動機為何, 但婚後即變卦頗令我反感。不喜歡被當成乞丐般的施捨,月費逐月遞減,有時甚至是零, 年終獎金和我無緣,能得到的只是他薪水的小部分而已。乞丐從口袋裡拿出一塊錢助人比 有錢人施捨一萬元還巨大,理由很簡單︱心意問題。妹夫每月賺四萬塊,給他父母八千, 自己留下六千塊零花,剩下全部繳庫。前夫薪資十萬以上,三棟房子租金收入我無從知悉, 存款簿上有多少金額與我毫不相干,如果夫妻間該保有些許隱私權,在財力方面他是全然 擁有的。我沒有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煩惱,小孩的奶粉錢及養育費也不成問題,但讓我在意的 是夫妻間對金錢的歧見與誤解。婚前,我是個事業有成、經濟頗獨立的女子,有車子、 房子,及為數不少的存款,婚姻對我而言,是可有可無的人生選項。但婚後,母親奉勸我仍 必須保有工作,就某些層面看來,可以讓自己在夫妻地位上保持水平,即便賺得少也能過得 有尊嚴。所以當外人誤解我為何婚後還辛苦工作,我卻能樂在其中,拿人手短的哲學我還懂。 但我由衷地認為,一個體貼疼愛妻子的人,把他工作所得交給另一半,或者共同支配都不是 件困難的事。
但前夫就是做不到。
我也想過是否因為我的理財觀念沒他好,使他放棄原有的承諾,但他連放手一搏的勇氣 都缺乏,怎能證明我的能力呢?
婚後,幾個晚婚的大學同學偶爾聚在一起,我戲稱為「怨婦團」。其中一位嫁給長相抱歉 的小開,沒想到她那位有愛情潔癖的老公連月費也給得很摳。五萬塊搞定兩個孩子和妻子每月 的生活費。光學費和補習費就占了五分之四,剩下的就由擔任國中老師的她自行打理, 連送給她接送孩子上下課的車都成了天大恩惠。
「為什麼不離開?」問完她三年五根手指頭數得完的炒飯次數,一天內連話都聊不上幾句。 我不免提議。
「沒有勇氣。」
除了嘆氣,找不到更好的離婚理由,婚姻成了青春和企圖心的殺手,沒有人知道,女人 在婚後究竟是失去還是放棄自我。
我想,兩者都有吧!